交易公告 项目信息项目编号: CG2026SHA021585 项目名称: 重要活动重大会议时间节点保安服务 项目类别: 服务类 交易金额: 23.04万元 项目价款支付方式: 场外结算 交易方式: 竞价采购 采购流程 常规交易 采购人名称 上海嘉定区江桥镇建华经济合作社 项目的其他描述: 为做好重要活动重大会议期间的稳定工作,拟委托专业的公司进行安保服务。预计10月至11月期间开展,暂定60天。计价单位以元/小时/人,总金额按实际执勤情况及竞价结果折算的单价进行计算。具体服务要求与标准: (1)需竞价方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2)具体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报名前须联系挂牌方,确认挂牌方具体工作要求与资质。若未联系挂牌方即便竞价成功也无法签订合同,挂牌方有权处置保证金。(挂牌方联系方式:59144521) 竞价规则竞价方式: 减价 预定竞价日期: 2026-09-24 起拍时间: 10:00 竞价时长(分钟): 30 货币单位: 元 起始价: 230400.0 竞价步长值: 2880.0 允许起始报价: 允许 公告信息供应商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9-18 公告截止时间: 2026-09-24 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23 17:00 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 46080.0 元 公告备注平台声明: 本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由采购方负责,公告信息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报名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报名方向上海农交所登记报名意向,即视为该报名方已确认自身符合招标、采购公告的要求,接受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所有条件并自愿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郑重提醒意向报名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名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签订合同时,采购方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报名保证金将按照违约处理。 重要告知: 报名方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保证金指定账户:上海农商银行,账户随项目生成(以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方递交报名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无法参与后续活动。报名方提交报名申请并完成报名及缴交易保证金操作,即视为报名方已确认自身满足招标、采购公告的条件、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自愿同意与采购方按照以下合同模板签订正式合同,该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对成交方及采购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报名方在报名时候填写的联系人和保证金缴纳卡号必须对应。如企业报名,联系人填写企业名称,保证金缴纳卡号为企业卡号(与银行预留企业名称,卡号一致;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代付)。 附件下载附件列表: 建华村临时性特保协议202609.docx 临时性特保服务协议甲方:上海嘉定区江桥镇建华经济合作社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安保服务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临保服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开展维稳安保任务。主要:甲方指定的安保任务。第2条临保人员编制、服务时间地点1、乙方提供临保人员编制、服务时间和地点:1)临保人员编制:暂定2人,根据实际情况作人员增减调整;2)临保人员服务时间:自2026年10月至11月,暂定60天,具体时间天数由甲方通知为准;3)服务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第三条费用计算及付款方法1、临保服务费单价:元/人/小时:服务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2、付款方式:一次性结算。乙方开户账号:开户行:账号: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1、甲方有权利按本协议的约定从乙方获得临保服务项目。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以确保乙方能完成委托的任务,并且协助临保人员解决秩序维护中发生的各类问题。3、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临保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批评教育,有权要求调换不合格的临保人员。(二)乙方1、乙方按照本协议从甲方处获得相应的临保服务费用,统一服装、装备。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3、乙方应保证其聘用的临保人员在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内容及时间安排提供临保服务。4、乙方应满足甲方对临保人员人数和质量要求,对不合格的临保人员及时进行更换或调整,更换临保人员时应先征得甲方的同意。5、如在项目执行期间发生紧急情况,乙方必须及时与甲方沟通并进行有关事宜的协调。第五条协议的修改与变更1、未经本协议双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对本协议做出修改和变更。2、除非达成进一步的书面协议,否则由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一律不得转让。第六条保密条款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应如保守其本方的秘密一样保守另一方向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根据被披露方的书面同意,接受方应将包含保密信息的文件归还披露方并不得保留任何复印件。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的终止而终止。2、甲、乙双方有义务不向第三方披露本协议的条款和内容。第七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如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未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3、协议生效后如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协议,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赔偿实际损失。第八条免则条款1、由于政治、经济、军事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客服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协议双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2、但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之后的剩余协议期内,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义务。第九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依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定以仲裁方式解决。第十条其他1、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制定补充规定。2、稳控工作结束后,若未发生失控现象,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若发生失控现象,则视情节双方协商支付金额。3、本协议由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实施。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日期:乙方(盖章):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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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活动重大会议时间节点保安服务
招标方:上海嘉定区江桥镇建华经济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6-09-18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