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项目信息项目编号: CG2026SHA021639 项目名称: 农村固体废弃物处罟项目 项目类别: 服务类 交易金额: 28.0万元 项目价款支付方式: 场外结算 交易方式: 竞价采购 采购流程 常规交易 采购人名称 上海市嘉定区娄塘镇草庵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的其他描述: 为加强本村公共区域环境治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美化村容村貌,现拟实施嘉定区娄塘镇草庵村村民委员会公共区域固废清理处置服务。营业执照经营范围:1、具备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资质;服务覆盖辖区内公共区域,服务内容包含处理辖区内农村混合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提供定点集中收集、密闭转运、合规终端无害化处置全流程服务,配备清运车辆、现场作业人员,按约定频次完成各村点位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 2、具备末端处置能力。3、竞标者需提前来村委会熟悉具体业务范围(联系人:严青, 联系电话:15102109700),确保有处置能力。没有在报名前先现场踏勘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证明竞价成功的,采购方有权不签合同并处置保证金。该项目费用不高于280000元。 竞价规则竞价方式: 减价 预定竞价日期: 2026-09-24 起拍时间: 10:00 竞价时长(分钟): 30 货币单位: 元 起始价: 280000.0 竞价步长值: 500.0 允许起始报价: 允许 公告信息供应商征集方式: 公开征集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9-18 公告截止时间: 2026-09-24 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23 17:00 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 56000.0 元 公告备注平台声明: 本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由采购方负责,公告信息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报名方需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 报名方向上海农交所登记报名意向,即视为该报名方已确认自身符合招标、采购公告的要求,接受招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所有条件并自愿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郑重提醒意向报名方: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名方条件并对竞价资格负责;签订合同时,采购方发现不符合规定和相关条件的有权驳回报名或取消资格,报名保证金将按照违约处理。 重要告知: 报名方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上海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保证金指定账户:上海农商银行,账户随项目生成(以到账时间为准)。报名方递交报名申请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无法参与后续活动。报名方提交报名申请并完成报名及缴交易保证金操作,即视为报名方已确认自身满足招标、采购公告的条件、已仔细阅读、完全理解并自愿同意与采购方按照以下合同模板签订正式合同,该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对成交方及采购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报名方在报名时候填写的联系人和保证金缴纳卡号必须对应。如企业报名,联系人填写企业名称,保证金缴纳卡号为企业卡号(与银行预留企业名称,卡号一致;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代付)。 附件下载附件列表: 农村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合同(意向).docx 农村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鉴于乙方具备农村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处置相关经营资质及专业作业能力,甲方委托乙方统一处置辖区内农村固体废弃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相关管理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服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辖区内农村固体废弃物(包含农村混合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工程建筑垃圾、有毒有害废弃物),乙方提供该类固体废弃物定点集中收集、密闭转运、合规终端无害化处置全流程服务,配备清运车辆、现场作业人员,按约定频次完成各村点位废弃物收运处置工作。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需向乙方如实告知辖区农村固体废弃物种类、产生量、堆放点位,明确废弃物内不含危废、工业废料、建筑垃圾等禁运品类;若甲方隐瞒废弃物成分、违规混入禁止收运物料,乙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环保处罚、清运延误、设备损坏、人员安全事故等全部直接、间接损失由甲方全额承担。2.甲方负责村内收集点位规划、垃圾桶/堆放点基础配套,做好源头分拣管控,保障清运车辆通行道路畅通,协调村民配合收运作业,负责点位日常保洁,避免废弃物大面积散落、渗滤液外流。3.甲方安排专人对接乙方收运工作,每车次清运现场核对车辆、车次,当日完成清运台账、交接单据签字确认,全程留痕可追溯。4.因甲方村内道路堵塞、点位未清理、村民阻挠、废弃物未归集到位等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车辆空放,甲方需承担本次全部运输及人工成本。5.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农村固体废弃物另行委托第三方收运处置,否则乙方有权暂停服务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持有农村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合法完整资质,证照持续有效,具备合规终端处置渠道。2.乙方严格遵守国家及上海市固废、乡村环卫相关法律法规,运输车辆密闭防渗、定期清洗消杀,杜绝沿途抛洒、滴漏污染农田、河道、乡村道路,遵守甲方村内管理规定。3.乙方按约定频次上门收运,遇极端天气、节假日提前与甲方协商调整作业时间,不得无故拖延造成废弃物堆积。4.乙方配备专职作业人员负责废弃物装卸、桶具复位、点位简易清理,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文明规范作业。5.乙方将收运的农村固体废弃物转运至具备资质的合规处置场所,建立完整收运、处置台账;甲方提出核查需求时,乙方及时提供清运记录、处置凭证。6.仅对本合同项下甲方辖区农村固体废弃物承担收运处置责任,甲方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的废弃物,乙方不承担任何环保、安全责任。
四、处理方式甲方交付的农村固体废弃物统一由乙方转运至合规处置单位,采用卫生填埋、焚烧发电等规范化无害化处置;乙方保证末端处置单位资质齐全、环保处理能力达标。
五、结算方式与价格(一)收费标准1.农村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单车费:1500元/车(含税),包含运输、车辆燃油维保、保险、终端处置费用。保底车次约定:每季度30车,全年保底120车次;实际清运车次不足120车按120车结算,超出部分不予结算;3.人工机械服务费全年预算100000元;4.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三)付款约定1.乙方每季度结算一次,并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交付甲方;2.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足额支付;逾期付款按本合同第八条违约责任执行;3.甲方逾期未结清费用的,乙方有权暂停农村固体废弃物收运服务,已产生的清运、人工费用甲方仍需全额支付。
六、商业保密乙方对服务过程中获悉的甲方村镇治理规划、财政预算、村内住户信息、项目内部资料等保密信息承担严格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解除后持续有效,直至相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七、环境污染防治责任1.甲方责任:落实“谁产生、谁负责”管控要求,严禁危险废物、工业固废、建筑垃圾混入农村固体废弃物;堆放点位做好防雨、防渗漏、防扬散措施;因甲方源头管控不当造成乡村环境污染、环保处罚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2.乙方处置责任:乙方规范建立收运、暂存、处置完整台账,如实记录废弃物来源、数量、去向、处置时间,配合环保、城管部门溯源核查;因乙方运输、处置操作不当引发污染事故、行政处罚的,全部经济损失与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金额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甲方交付废弃物混入禁收品类,乙方有权当场拒收;废弃物已装车运输的,甲方需在接到乙方通知2个工作日内自行清运离场,清运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擅自委托第三方处置本合同范围内农村固体废弃物,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索全部损失。3.乙方未按约定频次上门收运,造成村内废弃物大面积堆积、群众投诉或环保检查处罚的,由乙方承担整改费用、罚款及甲方全部损失;乙方存在无证处置、违规倾倒等违法操作的,全部法律与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4.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人工费,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总金额0.5%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金额的20%;逾期付款超过30日,乙方可暂停收运服务;逾期超过6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追索欠款。
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前30日,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协商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合同,任何一方可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方可生效,相关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3.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但未履行部分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1)丧失农村固体废弃物收运处置资质或作业能力;(2)相关经营许可证被吊销、撤销或到期未续期;(3)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4.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1)逾期支付服务费用超过60日;(2)长期违规混入禁收废弃物且拒不整改;(3)擅自将本合同约定范围内农村固体废弃物委托第三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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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仲裁应按照申请仲裁时上海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地为上海,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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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内容与本合同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