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2026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工程监理潜在供应商应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26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工程监理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1000202602000059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85万元最高限价:59.85万元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2026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工程监理1详见磋商文件59.8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②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④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⑥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6年9月20日00时00分至2026年9月2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登记注册(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诚信入库并下载磋商文件(格式为.LYZF)。(注:①潜在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未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注册的,不具备投标资格。②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因供应商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③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媒介,因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的责任自负。) 4、售价: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制作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LYTF)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现已启动运行。各供应商如有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担保和保函等各类融资服务需求,请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rz.cn/)进行办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沂南县农业农村局地 址:沂南县澳柯玛大道中段联系方式:13280513727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振兴路与向阳路交汇东100米联系方式:18660928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云联系方式:18660928866 相关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5595137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电子标)第一册项目名称:2026省级常态化帮扶资金项目工程监理项目编号:SDGP371321000202602000059采购人:沂南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隆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第1页共72页目录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磋商邀请函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服务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2页共72页第一章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进行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第3页共72页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8各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3供应商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3.响应费用不论响应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册第二章采购邀请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第4页共72页第四章服务需求第五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5.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4.1响应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4.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5.4.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或施工和货物)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5不论响应过程和响应文件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5.6除响应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7参与响应文件活动的各方应对响应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8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响应文件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响应文件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第5页共72页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供应商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3供应商认为响应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和接受响应文件。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文件的,可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也可合并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供应商名称。8.4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