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围墙及校大门排危工程应急快采公告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对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围墙及校大门排危工程项目采用应急快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总预算: 97,096.14 元 项目类型: 工程类 价格类型: 总价包 1(标的物种数:2)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采购目录明细单价限价(最高)数量总限价(最高)目录:房屋附属设施施工需求描述:包1围墙排危工程60,870.09 元1 项60,870.09 元目录:房屋附属设施施工需求描述:包2进修学院校大门排危改造项目36,226.05 元1 项36,226.05 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特定资格条件1.竞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竞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名、投标、开标要求 (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请在公告发出后尽快前往参与网上报名(投标)) 网上投标(报价)时间: 发布公告后第1个工作日9:00 ~ 2026-09-22 10:00 投标文件上传方式: 必须上传 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根据响应文件要求 资格文件上传方式: 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结果、投标(响应)文件以线上数据为准,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参与网上投标(报价),则视作投标(报价)无效。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 “1家”的前提下,按 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报价时间较早的为中标单位。
六、商务条款 (一)商务条款: 1. 计划工期:30日历天2. 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它具体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实验中学校联系人:文羿联系电话:18983258559 合规及免责声明 本平台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或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 平台所列采购方式与流程,仅参考《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设计执行; 各项目的具体执行流程与规则,以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及要求为准,采购人对此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完整,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重庆市实验中学校排危工程竞采文件.docx项目2进修学院校大门排危改造实施方案.docx项目2进修学院校大门排危改造预算报告.PDF项目1围墙排危项目实施方案.docx项目1围墙排危项目预算报告.PDF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s://www.gec123.com/xe/notice/view-notice?noticeId=1677444431353118720 重庆市巴南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竞采文件项目名称: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围墙及校大门排危工程项目编号:采购人:重庆市实验中学校2026年9月8日根据《重庆市巴南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巴南发改发〔2025〕1号)要求,重庆市实验中学校现对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围墙及校大门排危工程进行竞采。欢迎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前来参加。1、采购内容项目内容最高限价(元)资金来源备注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围墙及校大门排危工程97096.14财政资金
二、承包商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成立三年以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1-6条由承包商自行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四)。(二)特定资格条件1.竞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竞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项目技术要求本项目包括项目1本部围墙排危工程与项目2进修学院校大门排危改造项目两个项目所有内容。(一)项目概况项目1概况:1.项目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黄溪口21号(重庆市实验中学校巴县中学校区)。2.建设规模及范围:本工程为重庆市实验中学围墙排危项目,施工区域位于学校体育馆临街围墙外接人行步道范围,内侧紧邻既有建筑。拆除原有砖砌围墙全长20米,包括墙体、砖砌构造柱、原有基础(地梁及柱基)、顶部压顶及琉璃瓦,拆除后建筑垃圾全部外运处置。具体见施工方案与预算报告。包1项目预算金额:60870.09元项目2概况:1.项目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教师进修学院2.建设规模及范围:本工程为重庆市实验中学校(进修学院校区)校大门排危改造项目,位于巴南区重庆市实验中学(进修学院校区)校大门入口处原大门形象墙及侧墙经多年使用出现开裂、饰面脱落等安全隐患,需拆除后原址重建施。具体见施工方案与预算报告。包2项目预算金额:36226.05元(二)服务内容项目1服务内容:1.完成围墙排危施工,包括前期占道开挖手续办理,拆除砖砌围墙、混凝土结构、琉璃瓦、透水砖人行道、混凝土基层、花岗石路沿石,新做独立基层、基础联系梁、构造柱、C25混凝土压顶实心砖围墙、墙、柱面一般抹灰、钢丝网、刮腻子、墙面喷涂白色无机涂料、真石漆墙面、琉璃瓦屋面、人行道透水砖铺设、安砌芝麻灰花岗石路缘石工程等。2.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3.负责施工期间安全文明管理、环境保护及周边设施保护,杜绝安全事故与扰民事件。项目2服务内容:1.完成校大门排危施工,包括前期占道开挖手续办理,①形象墙:拆除并新建长4.6m×高3.8m×厚0.4m,采用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地梁+钢筋混凝土柱+240砖砌体+圈梁+压顶梁结构,外墙面干挂将军红花岗石;②侧墙:拆除并新建长3.1m×高3.8m×厚0.24m,采用墙下条形基础+240砖砌体+圈梁+压顶结构,双面抹灰刷涂料;③人行道恢复:形象墙外侧宽2m、侧墙外侧宽1.5m,共13.85㎡。2.严格按施工方案及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3.负责施工期间安全文明管理、环境保护及周边设施保护,杜绝安全事故与扰民事件。(三)服务要求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建设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1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应予以赔偿。2.施工要求2.1成交供应商应派遣有丰富经验和相应能力的工程师进行现场组织施工,并对施工操作不当或错误所导致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2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及规程规范进行施工,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提供所有设备和材料应有完善的质量检测手段和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3.人员要求:3.1项目经理: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供应商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3.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3安全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持有效安全员(C证)。【提供有效证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最近1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4其他要求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承包商在中标后,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最近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前,项目单位将核实以上人员证明材料原件;若中标人涉嫌虚假投标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4.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1个及以上。
四、项目商务要求(一)服务期限及缺陷责任期1.计划工期:30日历天2.缺陷责任期:24个月。2.1在工程质保期间内,属于成交供应商维修整改的范围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电话或书面告知后48小时赶赴现场处理,逾期未处理的,由采购人聘请第三方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进行支付或由采购人直接从合同款里面扣除。2.2属于成交供应商整改的范围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据实赔偿。(二)响应文件报价原则1、本次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本竞选文件、招标人提供的2个项目包的施工方案和预算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结合本项目特点和现场情况,自行编制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运输、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质保、风险包干、占用市政道路开挖手续办理等所有费用。后期不再新增签证调价,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三)工程结算原则结算总价=中标合同价。(四)付款方式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后招标人按支付程序办理,且在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质量保修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3%,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2.民工工资支付要求民工工资支付按《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管理的通知(巴南教委发〔2018〕225号)》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五)履约保证金1.担保形式: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2.担保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格的5%。3.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4.退还方式:验收合格后20日内无息返还。5.承接巴南区保函业务的保函出具担保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且通过巴南区财政局备案同意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六)违约责任1.工期延误违约责任(1)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包括节点工期)延误,每延期1天,处罚合同价款的1‰违约金,(工程延期违约金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投标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