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0000-SNZX-G2026-0100002

二、合同名称: 南京医科大学超市货品及后勤物资采购方便面系列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000-SNZX-G2026-0100

四、项目名称: 南京医科大学超市货品及后勤物资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南京医科大学(本部) 地 址: 南京市龙眠大道101号联系方式:13813956738供应商(乙方):南京万家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天旺路88号联系方式:1811513166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超市货品及后勤物资采购方便面系列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根据合同约定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588699.52合同金额: 58.87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万家欢.pdf万家欢.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6/8/3115:11南京医科大学经济合同审阅单后勤管理处、后勤送审部门名称:服务集团NJMU3022026193经济合同编号:NJMU3022026193南京医科大学合同封面包5-方便面系列-2026年超市货品及后合同名称:勤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合同金额:¥588,699.52对方单位:南京万家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08-26https://nydhtglxt.njmu.edu.cn/HTGL_JSON/homeht.jspgid=VUFncDRUbkJrSGh4YjJLMWVmeEg4NONVNUp1V3dUSk5SMVdxN1dTc2xvawlvY..1/2南京医科大学超市货品及后勤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合同甲方:南京医科大学乙方:南京万家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购物的品质与安全,规范学校超市货品及后勤物资的采购与供货服务流程,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安全至上、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期限合同期限:2026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

二、供应品类范围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供应方便面系列等货品。(供货品种、价格及规格参照附件)

三、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2.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内存在违法违规或违约行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甲方可从待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差额。3.合同履行完毕后,若乙方无任何服务质量问题、食品安全纠纷及其他法律纠纷,甲方将在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2个月内无息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

四、货品质量及价格要求(一)质量要求1.乙方所供食品类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南京市相关食品质量标准与卫生要求;非食品类货品须符合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及甲方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送货时,乙方应按招标文件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提供与所供货品对应的质检1报告、检验合格证、溯源凭证等合格证明材料。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订单要求供应及配送产品,不得擅自变更品种、规格、数量:若甲方提出新的供货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配合执行。3.乙方对所供货品的保鲜、保质承担全部责任,并对所有货品的配送过程负责,配送过程中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严禁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或食品类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变质的,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立即处理并免费更换同等数量的合格货品。4.因乙方供货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主管人员须在30分钟内响应处理,全面承担事故安抚、善后及全部法律责任、经济赔偿责任。5.乙方所供货品必须全程可溯源:相应品类按照要求提供检验检测报告。6.乙方严禁供应过期、临期的货品,甲方验收发现临期货品有权无条件退货,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二)价格及调价规则1.供货价格包含货物采购、检验、仓储、分装、运输、装卸、管理、税金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合同期内原则上价格不进行调整,但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行情组织市场询价,并有权结合相关市场行情对价格提出调整,经协商一致执行。3.合同期内,乙方保质保量按时供货,自负盈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降低供货品质和服务质量,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或减少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4.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冰箱、冷饮柜、货架端头或促销堆头进行商品陈列或促销活动,相关费用标准按招标文件商务要求第10条执行,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签署确认单。5.如遇其他情况,双方协商决定。

五、供货能力及配送要求1.乙方须具备配送能力,能同时满足甲方江宁校区、五台校区的配送需求,严格按照甲方订单约定的时间、地点将货物送达,并安排专人做好入库、上架等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2.乙方不得将配送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须自行完成全部配送服务;配送车辆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卫生法规要求,每日对车辆内壁、货架、门把手等接触食品部位进行清洗、消毒,使用合适的清洁剂和消毒剂按照正确操作步骤执行,并留存完整消毒记录,确保车辆无异味、无污渍和细菌滋生的环境。3.货品的配送人员须持有自体检合格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的人员健康证明,无特殊情况保持固定;若确需更换管理层人员以及配送人员,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擅自更换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提出警告,情节严重的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责任。4.乙方须根据甲方实际订货明细,在配送前完成货品预先分装作业,并清晰标注货品品类,确保所有货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5.乙方须建立固定配送网点,具备调运、分拣、包装、二次搬运能力,提供专业化售后服务;同时做好全程配送台账,留存相关记录备查,接受甲方不定期第三方检验。项6.因乙方配送运输环节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所有经济损失;乙方须随时为甲方提供补货、调换货服务,确保不影响甲方正常供应货品。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配送网点、作业流程、服务能力等进行实地考察。

六、交货及验收1.乙方按甲方要求对货品分装打包后,在订单约定的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等待甲方验收,不得无故拖延。2.甲方验收人员须依据招标文件、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质量标准、数量要求,及时对货物进行全面验收,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3.验收过程中发现货品质量、数量、规格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乙方须立即响应,无条件采取退货、补货、更换等整改处理措施;批量货物虽已入库,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或数量问题的,乙方亦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补救工作,满足甲方正常运营需要,并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4.若乙方对验收问题未及时处理,造成甲方运营受到影响、产生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结算货款、退货、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等。

七、结账及付款1.乙方所供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确认无质量问题后,乙方须凭供货明细单及合法合规的发票,向甲方申请结算。2.双方实行按月结算,次月支付,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3.若乙方提供的发票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与供货单位主体不一致,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乙方延期提供发票的,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4.本合同款项由甲方指定账户支付至乙方账户,乙方收到甲方指定账户的汇款后,即视为甲方已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乙方同意向甲方指定的付款主体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具体账户及开票信息以甲方通知为准。

八、退换货机制1.临期货品退换:乙方供应货品剩余保质期不足总保质期1/3的,视为临期货品。甲方有权无条件要求乙方退货或换货,乙方不得拒绝并承担违约责任。2.滞销货品退换:对于因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造成的滞销货品,甲方有权根据超市实际运营情况与乙方退换货,乙方应予配合。3,退换货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等,均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安排工作人员对乙方供货进行严格、客观公正的验收,保障供货服务有序开展。2.有权随机抽检质量,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全部退货,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及违约责任。3.为乙方送货入校办理相关进校手续,配合乙方完成货物收货、验货工作。4.在乙方履约的前提下,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验收合格货物的货款。5.对乙方所承揽业务的供货数量等不作任何承诺,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调整乙方的配送量、配送区域等,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46.有权对乙方的生产、仓储、配送等环节进行实地考察,乙方须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7.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出警告、扣除违约金、没收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全部赔偿责任。8.若按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开展农校对接、帮扶项目等,甲方有权对供货分配进行调整,乙方须无条件服从。(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规定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保障机制,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确保供货安全。2.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备案证明(如涉及食品)、产品质检报告、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原件供甲方审验,并留存复印件存档;每次供货须提供货品的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供货清单等合格证明材料。3.按照甲方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4.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保障机制,确保供货安全。5.严格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承接的供货服务工作;遇纠纷时与甲方友好协商解决,不得与甲方工作人员发生不文明行为。6.乙方进入校园的车辆及人员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管理。7.严格按照甲方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确保配送食材完全符合要求,并按照甲方分配的配送量及配送区域等提供优质服务。8.按照甲方要求定期提供产品报价,积极配合甲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9.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的货款。10.积极配合甲方建立的日常管理考核机制与定期回访制度,接受甲方的优胜劣汰管理。511.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电子化订货、对账系统,按要求使用甲方指定的信息化管理平台进行订单接收、发货确认、库存查询及结算对账。乙方应指定专人负责系统操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12.甲方有特殊需求等情况,乙方必须全力积极配合。13.乙方如需开展促销活动,须提前向甲方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开展。

十、违约责任(一)质量违约1.乙方所供货品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按同批次货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每次违约金最低为500元,最高为2000元);甲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全部或部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暂停结算货款、解除合同,乙方同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乙方须补足差额:(1)预包装货品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中文标识及原材料说明的;(2)预包装货品标签不醒目、不清晰、不持久,未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规则》(GB7718-2011)的;(3)货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污染的;(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的情形。2.乙方所供货品存在不新鲜、残次等任何质量问题的,甲方有权拒收;每发生一次拒收,乙方须按该次拒收物资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每次最低200元、最高1000元)。并及时补足合格货品;若乙方未及时补足,甲方可自行组织采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