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60918HT000021
二、合同名称: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大型仪器维修升级及集中化管理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D640000-20260813151228198
四、项目名称: 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大型仪器维修升级及集中化管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宁夏大学 地 址: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联系方式:0951-2061502供应商(乙方):宁夏鑫悦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银川开发区1号厂房第二层东部联系方式:18795013121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设备维修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无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992600合同金额: 99.26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宁夏大学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合同.pdf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宁夏鑫悦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宁夏大学委托,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大型仪器维修升级及集中化管理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6NCZ003510;项目编号:CXZB-2026ZC102),2026年9月10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标,宁夏大学确定贵单位为本项目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人民币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小写:992600.00元。请贵单位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宁夏大学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宁夏大学宁夏骋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盖章)2026年9月10日2026年9月10日t#it^-f:2026NCZ003510;^@i|-f:CXZB-2026ZC102),2026^910/>¥:992600.00TCo#^^^=ri;A#iTiftit*W^No^649^10宁夏大学合同2006年第60号宁夏大学政府采购合同(服务)项目名称:宁夏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大型仪器维修升级及集中化管理项目项目编号:D6400000141102085买方:宁夏大学法定代表人:卖方:宁夏鑫悦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卫远路188号塑钢门窗生产加工项目6号综合楼11层01室法定代表人:陆玉华买卖双方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招标采购部门确认,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买卖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要求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服务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服务内容明细表》。
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9926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该金额已包含卖方提供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人工、调试费、培训费、税金等全部费用,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卖方不得要求买方另外再向卖方支付费用。cm#)^3^-f:D6400000141102085R*¥%7T:‘ritfffMk:%UHir%KIZ%^djW&489-f188-g-S^nt^AifPX^M6^11^01t—,'p"l§]4rSA-n-Ml4:11^Afer|J¥992600.00A(A^¥:SilAfUfIftM7GH),住所地: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489号X*.ax,lust,ifijilt,社单•rfa.
三、服务成果及交付1、卖方应当将服务内容按照买方要求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到位。2、成果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3、服务交付方式:现场交付。
四、质量保证1、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中买方要求和卖方经现场查验,若不符合招标服务要求,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整改或解除合同,如买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买方财产,如造成买方财产损失的,卖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2、买方保证服务期间,对卖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卖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买方事先同意,卖方不得将买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
五、知识产权1.买方委托卖方开发的产品、软件等服务成果,买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买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转让获许可第三人使用。2.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因此导致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就买方的损失向买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卖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2-.E,2,,4-111^iT^a45Bi^Erto3,,lL^±i±=0,M*«iiBL,^^/jZ^ig.gF,^m^4^^JS,#j^Mrfi%u'>i:i&,f^#o1.^A$ft*AEtWAp°p.ft,Hft#^SAit*#AW,#Aftlfc*A^#AB]SA^tgft^l§承诺的服务内容等作为合同的依据,卖方实际提供的交付成果,须买方Jft1t*fto^AftilEmftftftftftAAAAMft^ft^PtS,ftftftftftH,-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次项目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服务地点:宁5.^pE«^@^ifett^f夏大学。
七、验收A,#$c:A5£1.卖方完成服务内容并达到使用要求后,可向买方提出验收申请,买方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2.买方组织验收小组负责验收工作。3.卖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买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买方。4.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经买方通知卖方未按时在场参与验收的,视为卖方认可买方作出的验收结果。在验收过程中,卖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买方有权拒绝验收。卖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买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卖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5.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6.项目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成员必须签订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财政厅备案,作为支付采购资金的必备附件;一份由买方备.存,一份留卖方备存。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双方之间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根据实际情况,-3-:\7^^#*1^07s,IA^o-t,5EX#0rtigiK#:tft°abX4.Er'tE,
六、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y3|p!^EA-SA'l:E^#3tftSgfc,ASEr'RE#-,A■^ftA7^A'ft+^ISli,,#»o6.Er^/JElEMEAI^iTEEE^oA^Ip]EAAf®]W—AJ#Ei|MAAK,rp^#A±#oEIt^P-'?tf%,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方式付款相关资料办理付款事宜。卖方提交合同价30%金额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价30%,即297780.00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柒佰捌拾元整),买方收到申请及上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Elife®:18795013121o(二)卖方安排工程师对待维修设备进行检测维修,完成该项目80%维修任务,经项目单位初验签字确认后,卖方提供合同价30%金额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价30%,即297780.00元(大写:贰拾玖万柒仟柒佰捌拾元整),买方收到申请及上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三)卖方按合同履约完成服务内容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凭《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以及合同价40%金额的发票,买方支付合同价40%,即397040.00元(大写:叁拾玖万柒仟零肆拾元整),买方收到申请及上述资料,经审核无误后予以支付。
九、项目管理服务卖方应组建技术熟练、称职的团队全面履行合同,并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1、项目负责人姓名:马玉雯;联系电话:18795013121。项目服务团队及职责:赵晖负责技术监督统筹:李建昌负责方案制定、电气与机械拆分及安装;雍春晨负责电气拆解与安装。
十、售后服务1.卖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48个月。若国家、地区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地区或行业规定。-41一(-),^77%«+#ii£p^»«^R»30%4rMM/^APT)#30%,W297780.00TC(A-f:lt,#^mAJnjS#^##|sl#30%,BP297780.00x,(#^f:il###jfeffjfe##J#7t;#),,P^3t#o(Z),%«+#€(一)合同签订生效后,卖方凭《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发票等*■mz'ii&n^n^»«#t5]»«■#«#»P^,jL#H#40%4rlf^tApT»#40%,gP397040.00#(#W:P^^#oA,^sts*^-#*#€#**«§#i,#EE^x#0-m^@E#fflPAA.IK*:MB?###AJfe#^#PtI#*#*f'JA,4E#lLtt#AvA#^;#*A#tfeE#0A#So+,tEE^-l.*Aft#E#WE*EiI«AgE#E#*^#^E0fe^8A!!!*,*E^##aA0—42.服务期内,卖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买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若问题在5个工作日后仍无法解决,卖方应在2日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3.卖方必须遵守买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卖方违规操作造成买方损失的,由卖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十
一、分包与转包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卖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要求卖方支付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
十
二、违约责任1.双方均应遵守上述条款,未按上述条款执行的,将被视为违约。2.合同生效后,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如卖方擅自终止合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合同总金额2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卖方承担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3.卖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在得到买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采取符合买方要求的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通过买方验收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卖方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同时买方有权另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如卖方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时交付服务成果并通过买方验收,则自逾期之日起按合同金额的每日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另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一5-ISA0.5fti±iAHi^lk,A_24_ftEhf-ftrtttS'J,Hll„^HISA_5_^xft,AftiizA^_0题在0.5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20%^Jitl^4ro1.±3£#r|fc,;fc$±iyMfc#^fW,=20%(B]Xft3£#4Mjft,^20%^i4«j4o4.ftAAftA4lsl^A^PRi*iAE0}'A#E4A^Aiti±AA-5ift,JJ'J15_0,,A4IS20%,.的违约金。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
三、不可抗力¥T#E,AS;SESfe#Af■Eo甲、卖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