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330000263060030000094
二、项目名称: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1报价折扣:75(%)杭州普润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创科技中心2幢801、802室85.8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详见采购文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 年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建松,陈国晓(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楼南炀,蔡芙蓉,杨春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787036质疑联系人:梁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71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3幢1001、1002、100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521597942质疑联系人:沈工质疑联系方式:19305817244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附件信息:330000263060030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855.2K中小企业声明函162.1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浙江警察学院行政区域浙江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8日 22:25评审专家名单张建松,陈国晓(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楼南炀,蔡芙蓉,杨春华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余工项目联系电话19521597942采购单位浙江警察学院采购单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71-87787036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3幢1001、1002、1003室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9521597942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330000263060030000094采购计划文号:[2026]55726号浙江警察学院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8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6日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330000263060030000094项目名称: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最高折扣率94%。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3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要求采购标的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建/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13:30:0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6日13:30:00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87787036质疑联系人:梁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7871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3幢1001、1002、1003室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9521597942质疑联系人:沈工质疑联系方式:19305817244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传真:/联系人:匡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7807798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事项 本项目的特别规定 1 项目属性 服务类。 2 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标的: 浙江警察学院两校区直饮机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行业; 3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 4 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分包。( B不同意分包。 5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 A不组织。可自行联系踏勘现场,联系人张老师,87787036( 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6 样品提供 ( A不要求提供。( B要求提供。 7 方案讲解演示 ( A不组织。( B组织。根据“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原则,投标人需将演示及讲解过程录制视频,演示时长不超过15分钟,以.mp4格式存在U盘中。投标人须自行核验U盘中的视频能正常播放,保证视频无需转码即可直接用主流播放器打开播放。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U盘寄送到指定地址。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顺福商务中心3幢10楼;余工,19521597942未提供演示则视为无效投标。 8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 (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 9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