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湘0481破2号湖南神洲明珠酒店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湖南省耒阳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3日作出(2024)湘0481破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湖南芳清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神洲明珠酒店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实质合并重整,并依法指定湖南莫彬彬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为最大限度保障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促成本案重整成功,现经人民法院、债委会同意讨论同意,对重整方案拟对债务人名下核心资产“神洲明珠大酒店”公开发布招募投资人公告,具体如下:

一、债务人湖南神洲明珠酒店有限公司简介企业名称:湖南神洲明珠酒店,设立时间:2005年4月26日,注册资本:13600万,经营范围:酒店住宿服务;餐饮、美容美发、健身、卡拉OK、洗浴服务;百货、服装、预包装食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神洲明珠大酒店”资产概况1、资产所在地:湖南省耒阳市神龙路499号,神洲明珠大酒店主楼、副楼。2、资产面积:主楼、副楼及地下面积共计:27,308.76平方米,3、评估价值:163,274,051.50元。4、该资产抵押情况:①明珠酒店主楼、副楼及地下面积(不含2楼、13楼)抵押权人为: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至方案报告时止,抵押面积为:25997.77平方米,评估价值:145,370,680元;②明珠酒店主楼2楼、13楼抵押权人为:耒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抵押面积为:1310.99平方米,评估价值:17,903,371.5元。

三、意向投资人条件。意向投资人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出具相应意向重整投资资金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报名意向投资人需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500万元;3.具备与破产重整相适应的综合能力,在不违反管理人的重整方案前提下提出有效能够解决债务人核心资产管理、处置的问题;4.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人;5.两个及以上的企业/自然人可以自行组成联合体,但须以一个整体的投资人的身份参与本项目,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同时具备上述规定的各项条件。

四、投资须知1.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2.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上述财产现状进行投资,债务人资产以现状为准,意向投资人需自行进行尽职调查了解资产相关情况,并了解重整相关程序、了解成为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要求,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3.本公告中提供的数据仅供参考,由此产生的纠纷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4.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意向投资人招募。

六、招募流程(一)报名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止;2.联系人:厉律师(15386001988),3.报名材料:(1)投资意向书:需包含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意向投资重整的方式;意向重整资金金额及来源;资金实力证明文件;意向商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投资人提交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如有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5)报名前一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有);(6)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个人投资人的则为其本人签字)。4.意向投资人在报名前可随时与管理人联系,报名材料递交纸质版同时电子版发至电子邮件:FQJTPCCZ2024@163.com。(二)遴选及确定投资人1.管理人将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整理,在截止日后7个工作日内对意向投资人主体、方案等进行初步审查筛选选任。2.通过竞争性谈判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投资人。3.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投资金额、支付方式与期限、履约能力及保障、需解决问题的处理方案以及《意向投资重整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4.在招募期间,如果只有一位意向投资人报名成功,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可直接确定为投资人;5.管理人将选任结果报请法院审核同意后,管理人向最终确定的投资人签发《投资人身份确认函》。管理人适时按程序提请重整程序,选任投资人确认为重整投资人后的具体事项另行在重整投资协议中约定。6.保证金的退还意向投资人未能选任为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保证金无息退还。7.管理人专用账户:户  名:湖南芳清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中国银行衡阳市长湖支行账  号:585981844101本公告由湖南芳清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名参与投资。 湖南芳清集团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