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文化浸润工程项目——昆仑文化挖掘阐释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喀什地区文化浸润工程项目——昆仑文化挖掘阐释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K-(CS)2026-008 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文化浸润工程项目——昆仑文化挖掘阐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990000 最高限价(元):99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喀什地区文化浸润工程项目——昆仑文化挖掘阐释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9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期内完成昆仑古道综合科学考察后勤保障、昆仑文化主题摄影展览、昆仑文化原创绘本出版三项核心任务,并配合成果归档及项目验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无。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文物局地 址:喀什市天山西路28号联系方式:1869559324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24层A区联系方式:17690105572、1759949011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林聪、梅欢电 话:17690105572、17599490112附件信息:喀什地区文化浸润工程项目——昆仑文化挖掘阐释项目 .docx300.1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文化浸润工程项目——昆仑文化挖掘阐释项目品目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文物局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8日 20:1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4日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1: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预算金额¥99.000000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林聪、梅欢项目联系电话17690105572、17599490112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文物局采购单位地址喀什市天山西路28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9559324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24层A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7690105572、17599490112喀什地区文化浸润工程项目——昆仑文化挖掘阐释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DK-(CS)2026-008采购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文物局联系人:郭奕凡联系电话:1869559324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大喀建设项目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林聪、梅欢联系电话:17690105572、17599490112日期:2026年9月目录第1章供应商须知6一总则6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62.资金来源73.磋商费用74.适用法律7二磋商文件75.磋商文件构成76.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7.磋商截止时间的顺延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88.磋商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9.响应文件构成910.证明磋商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911.磋商报价912.磋商保证金913.磋商有效期1014.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115.响应文件的上传和标记1116.磋商截止11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1五磋商及评审1118.磋商1119.资格审查及组建磋商小组1220.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321.磋商偏离1422.磋商无效1423.比较与评价1524.废标1525.保密原则15六确定成交1626.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627.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人1628.采购任务取消1629.成交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630.签订合同1631.履约保证金1632.成交服务费17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734.廉洁自律规定1735.人员回避1736.质疑与接收17质疑函范本21第2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一部分磋商报价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21、磋商报价一览表;2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为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批准文件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依法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33、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244、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未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265、提供依法缴纳近3个月任意1个月税收证明;26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26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268、缴纳磋商保证金的有效凭证。279、供应商可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7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281、磋商书292、磋商分项报价表293、服务说明一览表304、商务条款偏离表315、服务要求偏离表326-1中小企业声明函33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77、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378、提供有利于磋商的其他证明材料379、响应文件格式范本3810、二轮报价表39第3章磋商邀请41第4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4第5章服务内容及项目要求49第6章评审方法和标准56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61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表62综合评分表63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671.6违约责任68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JDK-(CS)2026-008第一册第1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1.1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磋商将被认定为磋商无效。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协议,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