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TXJ-ZCC(2026)-411号

二、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辅助性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1新疆标检产品检测认证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新市区畅扬路899号报价:398000.00(元)93.67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辅助性服务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辅助性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1)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开展执法现场专业辅助服务。(3)开展法律实务服务。(4)开展取证鉴证服务。(5)开展数据分析测算服务。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约定内容条款全部履行完毕日结束。其中:1、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实施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2、供应商在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应的商务谈判及合同签订;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工作进度安排完成各项服务。(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符合国家或部门或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以及采购人需求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秋莉,米尔扎提·依沙克(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毛开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服务费以中标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7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 址:新华南路167号联系方式:0991-28117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6号联系方式:0991-3650025、1999062573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邢雅雯(项目咨询)电 话:0991-3650025、19990625738附件信息:HTXJ-ZCC(2026)-411号-反垄断执法辅助性终.doc677.1K中小企业声明函71.9K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TXJ-ZCC(2026)-411号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辅助性服务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9月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1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22第四章磋商供应商和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6第五章磋商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7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9第七章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51第八章评审办法52第九章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草案)631.第一章磋商邀请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拟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辅助性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情况1.项目编号:HTXJ-ZCC(2026)-411号2.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执法辅助性服务项目3.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预算金额:42万元

三、项目简介:(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4日全天00:00—23:59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新疆分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26年9月18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加密和标注不符合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9、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十、本投标邀请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一、联系方式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乌鲁木齐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联系人:米主任联系电话:0991-2811737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6号邮政办公楼三层联系人:邢雅雯(项目咨询)联系电话:19990625738、0991-36500252026年9月2.第二章磋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确定邀请磋商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磋商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未响应作无效标处理)采购预算:42万元;注: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未响应作无效标处理)最高限价:42万元;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磋商有效期90天(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实质性要求)1.审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响应)报价开展异常低价审查工作。2.异常低价情形认定投标(响应)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将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的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次低报价的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报价过低可能影响项目履约质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无法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3.审查要求及处理被启动审查的供应商,须在合理时间内(不少于 30 分钟),就报价合理性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项目成本测算明细、原材料采购意向协议、人工成本核算依据等可核验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交说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将其投标(响应)作无效处理。异常低价审查的全过程及结论,由评审委员会如实记入评审报告,随采购项目档案一并存档备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实质性要求)(其他未列明行业)1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体现(本项目不涉及)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 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1磋商保证金金额:4200.00元账户名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账号:651651003015003262925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黄河路支行行号:301881000083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要求的非现金形式。1.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