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20260918HT(ZW)000006

二、合同名称: 海原县地震局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项目海原县地震局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

三、项目编号: D640522-20260722165716784

四、项目名称: 海原县地震局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海原县地震局 地 址: 海原县政府东街联系方式:0955-4016703供应商(乙方):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7号联系方式:029-62336235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海原县地震局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加强海原县抗震设防基础工作,提高政府决策效能。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90合同金额: 9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竣工验收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8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海原县地震局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项目合同-含情况说明.pdf海原县地震局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项目合同-含情况说明.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海原县地震局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项目合同甲方:海原县地震局乙方:宁夏回族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宁夏地震工程研究院)丙方: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签署日期:2026年月4日1合同书委托方(甲方):海原县地震局住所地:海原县政府东街一小斜对面综合楼法定代表人:田建彪项目联系人:马运选通讯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一小斜对面综合楼电话:18995451085传真:L电子信箱:304854025@qq.com服务方(乙方):宁夏回族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宁夏地震工程研究院)住所地: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44号法定代表人:雷启云项目联系人:刘幸军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244号电话:13709583259传真:电子信箱:709347213@qq.com服务方(丙方):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住所地: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7号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法定代表人:孙有斌项目联系人:王旭龙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雁翔路97号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电话:029-62336239传真:029-62336267电子信箱:wxlaloess.llgg.ac.cn2海原县地震局(甲方)经招标确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震灾风险防治中心(宁夏地震工程研究院)(乙方)、中国科学院地球环境研究所(丙方)为“海原县地震局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项目”中标人。经三方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签订如下协议: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海原县地震局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项目2、目标区范围:东经105.496°~105.782°,北纬36.452°~36.682°。3、工作目标:本项目总目标是为了加强海原县抗震设防的基础工作,为海原县的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选址以及防震减灾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政府对防震减灾的决策效能。

二、技术服务内容及时间(1)根据已搜集的地震、地质、地形和活动断层探测等已有资料,梳理目标区内已发现的主要断层,结合地质地貌条件,按照各项工作技术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2)在第四纪地层、钻孔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开展目标区范围内第四纪地层的补充调查研究。选择并确定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地段布置第四系标准钻孔,通过对钻孔地层剖面的岩性、综合地球物理特征、年代学及古地磁等系统测试与研究,划分标准地层剖面,为断裂、褶皱活动性分析和地球物理探测资料解释提供有效的地层标尺。(3)对初查与断层活动性初步鉴定后认为需要进行详细探测的隐伏活动断层采用反射勘探方法开展浅层地震探测,确定目标区地震活动断层的空间位置、上断点埋深、产状及其在地表的垂直投影。(4)对断裂在目标区开展详细的地质地貌填图,获得断裂详细的空间展布、断错地貌特征,利用探槽开挖和天然大剖面清理的方式,采集年代学样品,揭示3目标断层最新活动特征和可能的晚第四纪古地震序列,确定晚第四纪活动定量参数。编制1:10000活动断层分布图及说明书。(5)计算主要断裂发震时的地震动场和地表强变形带,给出目标区近断层和目标区范围内强地震动的时空展布特征,划分出不同的抗震设防区域,确定工程抗震的有利地段和不利地段,提供主要活动断裂危害性评价图。(6)海原县活动断层详勘与地震危害性评价项目各阶段成果的数据按照统一的GB/T36072-2018标准和建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数据库建设。项目工作量表序号名称细目单位数量1第四纪标准钻孔钻探、岩芯、采样m4502浅层地震勘探地震反射勘探km103目标区海原断裂1:10000填图比例尺1:1万km304地震活动断层地震危害性评价目标区项15数据库建设目标区套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竣工验收。

三、规程(规范)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活动断层探测》(GB/T36072-2018);(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活动断层探查地震勘探第1部分:浅层反射折射法》(DB/T108.1-2025);(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震行业标准《活动断层探查成果报告编写规则》(DB/T93.1-202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GB/T19077-2016)(5)《活动断层探察:野外地质调查》(DB/T82-2020,中国地震局,2020);(6)《活动断层探察:断错地貌野外测量》(DB/T71-2018,中国地震局,2018);(7)《活动断层探察:钻探》(DB/T92-2022,中国地震局,2022);4(8)《活动断层探察:成果图图形符号》(DB/T72-2018,中国地震局,2018);(9)《活动断层探察:古地震探槽》(DB/T81-2020,中国地震局,2020);(10)《活动断层探察:数据库质量检测规范》(DB/T83-2020,中国地震局,2020):(11)《活动断层探察:成果报告编写规则》(DB/T93.1-2022,中国地震局,2022);(12)《城市活动断层探测工作大纲》(中国地震局,2014)(13)《活动断层探测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2016)。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根据中标价,总合同价款29000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万元整,其中支付乙方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支付丙方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元整。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于,项目实施全过程现场协调、专家评审、返工整改等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内,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2、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1)甲方共需支付乙方总经费200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合同,乙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总经费的30%支付乙方,即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完成第四系标准钻孔和浅层地震勘探野外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总经费的40%支付乙方,即乙方800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整;项目全部工作完成,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总经费的30%支付乙方,即尾款乙方600000.00元(大写:)陆拾万元整。(2)甲方共需支付丙方总经费900000.00元(大写:)玖拾万元整。甲方与丙方签署本合同,丙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经专家审查通过后在30个工作日5内,甲方将总经费的30%支付丙方,即270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完成第四系标准钻孔和浅层地震勘探野外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总经费的40%支付丙方,即360000.00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项目全部工作完成,最终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总经费的30%支付丙方,即尾款2700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4)乙方、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提供对应金额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不承担违约责任。3、此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

五、双方责任1、甲方(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协同乙方处理好与当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取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获得野外探测工作需要的证明文件,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配合乙方解决外业勘探中出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2)遵守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四条的要求,按时支付工作费用。(3)对乙方、丙方的工作质量、工作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成果报告和全部技术资料的审查、验收等工作。有权对乙方、丙方勘察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乙方、丙方未按约定标准或规范作业的,有权要求乙方、丙方整改;有权对乙方、丙方提交的勘察纲要、进度报告、成果报告提出合理修改意见;有权验收最终成果,并对不合格成果提出异议。(4)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乙方、丙方执行合同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乙方、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整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丙方作为联合体,就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乙方、丙方6(1)乙方、丙方负责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并达到协议明确的有关技术要求。(2)乙方、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相关技术规范,按时提交工作成果。(3)乙方、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保证安全生产。乙方、丙方在勘察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财产损坏(含第三方财产)、环境污染等事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涉。乙方、丙方需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4)乙方、丙方对本项目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终身责任,若因勘察成果错误导致甲方后续工程损失、安全事故或行政追责的,乙方、丙方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六、项目成果验收、审定标准由甲方委托自治区地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根据相关的专业技术:规范和项目任务书要求,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查和验收。1.验收、审定标准:国家规范、标准和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任务书及方案。2.验收、审定方法:甲方委托自治区地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审定、验收。3.成果报告验收通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6份经修改完善的工作报告(纸介质),以及有关成果图件、数据、报告的电子版。

七、知识产权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全部成果(含报告、图纸、数据、分析模型、技术方案等)的知识产权,自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全部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丙方仅享有非商业性科研及内部存档使用权,乙方、丙方保证甲方使用本项目成果不会遭受第三方就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合法权利提起的侵7权诉讼;如发生侵权,由乙方丙方承担全部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许可使用或用于其他商业项目,否则需共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1.甲方(1)因甲方部署调整或改变原来确认的基本工作方法而造成的工期迟延,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及时向乙方支付项目经费。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丙方各支付应付未付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2.乙方、丙方(1)经检查发现,乙方、丙方未按要求或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规定和指标要求完成任务,或乙方、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丙方返工或补做工作,其费用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如擅自改变工作量对增加的工作量不予结算,对减少的工作量按减少部分扣减相应项目经费。(2)乙方、丙方未能按项目进度要求提交成果,每延迟1天,甲方扣除该阶段应付费用的万分之三作为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