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40570098820262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度专业群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1943
四、项目名称:2026年度专业群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地 址:太原市新建路131号联系方式:0351-3350100供应商(乙方):太原顺达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国际大厦14层联系方式:15634962636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课堂语音增强扩声模块 数量:18.00 单价(元):7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东玛克 规格型号:G6000/DM-907/SP590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教师授课智能操控模块 数量:18.00 单价(元):12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seewo规格型号:TSP02 /TSD07Y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课堂智能控制与数据采集模块 数量:18.00 单价(元):9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 LTA 规格型号:S-86P /MC-T701/ V3.1.1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学生学习智联互动模块 数量:18.00 单价(元):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诚鑫规格型号:CX-03/CX-042.合同金额(元):12546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太原市小店区西贾北街72号)及采购人指定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服务,达到验收标准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盖章版).pdf2026年度专业群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建设项目合同(11N40570098820262001).pdf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2026年度专业群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建设项目合同编号:甲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乙方:太原顺达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8月日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山西工程职业学院乙方(全称):太原顺达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专业群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1499002026CGK01943(2)采购计划编号:ASD-2026-079(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课堂语音增强扩声模块18套品牌:东玛克规格型号:智能音频主机:G6000、教学扩声话筒:DM-907、音响:SP590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教师授课智能操控模块18套品牌:希沃规格型号:智能讲台讲一体机:TSP02、智慧讲台:TSD07Y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课堂智能控制与数据采集模块18套品牌:LTA规格型号:物联网中控:S-86P、中央控制面板:MC-T701、网络中控管理中心系统软件:V3.1.1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学生学习智联互动模块18套品牌:诚鑫规格型号:CX-03、CX-04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2026年度专业群教学关键要素改革建设项目关键部件:课堂语音增强扩声模块18套品牌:东玛克型号:智能音频主机:G6000、吊麦:DM-907、音响:SP590关键部件:教师授课智能操控模块18套品牌:希沃型号:智能讲台讲一体机:TSP02、智慧讲台:TSD07Y关键部件:课堂智能控制与数据采集模块18套品牌:LTA型号:智能主机:S-86P、控制面板:MC-T701、系统软件:V3.1.1关键部件:学生学习智联互动模块18套品牌:诚鑫型号:CX-03、CX-04(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6)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其他(8)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智能讲台讲一体机:TSP02强制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强制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CX-04强制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优先采购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优先采购强制采购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2.合同金额否不涉及(1)合同金额小写:1254600大写:壹佰贰拾伍万肆仟陆佰元整合同总金额为含税金额并且已经包含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全部费用(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分期付款:在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40%,余款待项目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其中涉及预付款的: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价款的40%。甲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发票。成本补偿:/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9月4日,完成日期:2026年11月4日。(2)履约地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唐槐校区(太原市小店区西贾北街72号)及采购人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甲方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排)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4)履约验收程序:制定验收方案、开展验收活动、出具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的内容:招标文件中服务及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6)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条款进行验收(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成交通知书(5)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8月日合同订立地点:山西工程职业学院7语月2.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太原顺达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拥有者性别女住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131号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国际大厦6层(山西双创企业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2026-36号)集群登记联系人联系人刘清月联系电话0351-3350100联系电话15535419956通信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新建路131号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84号宏安国际大厦6层(山西双创企业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2026-36号)集群登记邮政编码030009邮政编码030032电子邮箱sxgczyxyjwc@163.com电子邮箱2524181864@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40000405700988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5MA0KBQ0Y4A开户名称太原顺达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太原千峰南路支行银行账号485160100100071794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