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PXGJ-G2026-0068001
二、合同名称:智能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产教融合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JSZC-320000-PXGJ-G2026-0068
四、项目名称:智能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产教融合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无锡市钱荣路98号 联系方式:13961722656供应商(乙方):江苏学而为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2号D2南幢2001-11室联系方式:1366664791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信息:智能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产教融合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投标文件联系方式:13666647916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3239800.00元合同金额:323.98万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60天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1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18 10:4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书(新能源).pdf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名称:智能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产教融合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000-PXGJ-G2026-0068采购人: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乙方:江苏学而为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二O二六年九月合同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江苏学而为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关于智能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产教融合项目(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前述文件内容如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有利于甲方且对乙方要求更严格的解释为准。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甲方发出的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4)乙方提交的投标函、投标文件和报价表:(5)甲方、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明细报价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乙方必须完全实现招标文件中的功能要求,响应文件报价清单中的设备、辅件数量或内容如有不足或缺项,由乙方自行负责增补,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产地质保期单报价分项总报价1锂电池智能均衡仪学而为XEW-CSJH-01W4套深圳3年9800392002电驱动系统装调与检测实训台学而为XEW-DJKC-014套深圳3年1280005120003驱动电机总成拆装平台学而为XEW-DJKC-024套深圳3年20000800004整车故障设置与检测连接平台学而为XEW-GE-013套深圳3年1180003540005新能源汽车诊断仪学而为XEW-NIO-BD23套深圳3年480001440006热泵空调控制系统实训平台学而为XEW-ACK-011套深圳3年1380001380007压缩机离线测试平台学而为XEW-ACK-021套深圳3年1180001180008PTC离线测试平台学而为XEW-ACK-031套深圳3年1180001180009AI-ROS智能车行云桥INW-ZHHH-24012台深圳3年300006000010智能小车道路场景测试包行云桥INW-ZHEH-24011套深圳3年164001640011智能汽车嵌入式开发套装行云桥INW-ZHDH-24052套深圳3年115002300012智能网联多传感器移动测试平台行云桥INW-ZHAH-24011套深圳3年650006500013智能网联汽车多传感器实训平台行云桥INW-ZWZI-25052套深圳3年15800031600014智能网联线控底盘实训平台行云桥INW-ZHAH-24021套深圳3年15800015800015智能驾驶功能测试平台(含测试系统)行云桥INW-ZWZH-25051套深圳3年25800025800016智能座舱设备应用开发套件行云桥INW-ZWDH-24012套深圳3年200004000017智能座舱实训开发平台行云桥INW-ZWAH-24011套深圳3年14800014800018绝缘工作台学而为XEW-ZTJY-01W6套深圳3年27001620019新能源汽车教学版学而为XEW-蔚来-ES82辆深圳3年318000636000总计:3239800.004.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4.1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叁佰贰拾叁万玖仟捌佰元整,¥3239800.00元。4.2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4.3付款方式:(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备、设施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全部工作;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2)项目稳定运行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的,自70%款项支付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支第2页付合同总金额的25%。(3)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满3年且项目运行无质量问题的,甲方无息支付剩余5%合同尾款。备注: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5.交货时间和地点5.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交付及安装调试。5.2交货地点: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体地址:钱荣校区汽车实训中心)5.3在货物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6.质保期:3年6.1设备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3年的免费质保期,并在质保期内提供软件免费升级服务。6.2质保期内教学实训终端设备提供原厂质保服务。6.3质保服务标准:在质保期内,乙方须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接到甲方故障报修后,应在半小时内响应;若电话或远程无法解决,须在4小时内派遣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一般故障须在1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须在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并明确修复时限。如无法按时修复,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备机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修复。6.4质保期内,乙方未按上述标准响应或修复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7.验收方式7.1本项目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按国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甲方及乙方双方约定的标准,合同内未作约束的服务按照现行的适用于该服务的国家和行业最高标准执行,由甲方组织人员按照要求规格、配置、型号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需整体达到验收合格,若仅完成部分内容,不给予验收合格认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服务并经甲方综合验收合格。甲方在综合验收前的开箱验收和对设备部分指标进行的初步验收不是本条所指的综合验收。若中标乙方投标书响应情况低于招标文件要求而未被评审专家发现,招标合同签订时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验收时按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执行。如中标商品未能通过学校验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7.2具体验收步骤:第3页7.2.1货物到达现场后,乙方应经甲方验收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做出开箱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7.2.2乙方应保证货物到达甲方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乙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7.2.3乙方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①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招标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②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用塑料袋密封),上述资料视为设备的组成部分,包装箱完好。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甲方确认。④若投标书与招标文件要求或其他内容不一致而未被评标专家发现,招标合同签订时仍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验收时按招标合同及技术要求执行。7.2.4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招标要求承诺的产教融合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7.2.5甲方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检测费用全部由中标乙方支付。7.2.6甲方需要厂家对乙方交付的设备(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章后经见证方见证后生效。9.违约责任9.1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交货、安装调试或验收合格,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支付前述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9.2若乙方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整改或更换。乙方逾期未完成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9.3甲方根据本条约定选择解除合同的,解除通知送达乙方时合同解除。乙方应在第4页合同解除后7日内退还全部款项、运回已交付货物,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继续赔偿直至弥补全部损失。10.纠纷解决办法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甲方(单位盖章):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荣巷街道钱荣路98号联系电话:代表签字;乙方(单位盖章):江苏学而为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大周路32号D2南幢2001-11室联系电话:130/3/b/0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9月17日见证方(盖章):普信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百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