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JSWX-C2026-0027001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年评估及分区规划评估项目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JSZC-321100-JSWX-C2026-0027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年评估及分区规划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 联系方式:0511-80759398供应商(乙方):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99号联系方式:1892159263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信息: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年评估及分区规划评估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本项目核心工作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5年修订版)》,核查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省级重大战略的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的保障支撑情况;评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定位、国土空间目标指标的落实成效,主体功能区格局和“三区三线”等安全底线的协调落实情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情况等。联系方式:18921592633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2749000.00元合同金额:274.9万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5月采购方式:cgfs008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9-17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18 10:4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年评估及分区规划评估.pdf合同编号:规划设计合同项目名称: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年评估及分区规划评估项目甲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联合体1):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联合体2):安徽尚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6年9月17日1项目名称: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年评估及分区规划评估项目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C2026-0027甲方: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联合体1):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乙方(联合体2):安徽尚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年评估及分区规划评估项目,委托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尚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就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如下:1.合同文件下列关于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一2035年)五年评估及分区规划评估项目》(JSZC-321100-JSWX-C2026-0027)的招标文件、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成交通知书;(2)磋商承诺函;(3)报价一览表:(4)清单及报价明细表;(5)技术响应文件:(6)服务承诺。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标的物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详见“清单及明细报价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乙方必须完全实现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肆万玖仟元整(小写:¥2,749,000.00),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2须签订补充合同,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合同总金额中,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占7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贰万肆仟叁佰元整(小写:¥1,924,300.00);安徽尚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占3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肆仟柒佰元整(小写:¥824,700.00)。5.付款方式5.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70万元合同预付款,其中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元整(小写:¥490,000.00元),安徽尚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元整(小写:¥210,000.00元);5.2项目阶段性成果汇报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70万元,其中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元整(小写:¥490,000.00元),安徽尚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元整(小写:¥210,000.00元)5.3项目成果经验收通过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相应金额发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尾款,其中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肆万肆仟叁佰元整(小写:¥944,300.00元),安徽尚原空间科技有限公司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肆仟柒佰元整(小写:¥404,700.00元)。6.合同履行期限和实施范围6.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2027年12月30日。6.2项目实施范围:镇江市。7.服务内容和标准(一)项目内容本项目核心工作为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2025年修订版)》,核查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家、省级重大战略的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十四五”规划的保障支撑情况:评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定位、国土空间目标指标的落实成效,主体功能区格局和“三区三线”等安全底线的协调落实情况,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情况等。同时,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基础上,同步开展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实施评估,构建“总规一分规”联动评估框架,保障市级战略与分区落实的有效衔接和传导。具体评估内容包含战略目标、空间发展格局与建设用地布局、空间管控、各3类要素配置、规划合理性与适应性、其他专项规划、城市人口发展专题、综合效能与满意度等8个方面,从安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六大维度评估城市空间效能,结合规划实施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研判未来发展趋势,并依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最新政策要求,提出市级总规动态维护建议,以及“十五五”期间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政策机制等相关建议。(二)项目范围项目研究范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镇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范围。第二部分为各区分区规划编制范围。(三)成果要求本项目主要成果由市级总规及各分区规划的五年评估报告、2025年度城市体检成果、附件和数据库四部分组成:五年评估报告涵盖总体结论、规划实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对策建议等内容:2025年度城市体检成果包含体检报告、数据库、2025年城市体检指标表、体检基础数据库建设情况报告;附件包含评估指标表、五年重点任务完成清单、五年规划实施分析图、五年规划实施社会满意度评价报告、五年评估基础数据库建设情况说明:数据库包含分析评价数据库、分区规划评估专题数据库。(四)进度要求(1)初步启动阶段(2026年9月)。组建技术团队,明确人员分工安排:收集并整理现行政策、文件、规划、案例,确定评估大纲、技术路线、成果框架等内容。(2)全面启动阶段(2026年10月)。全面启动评估,召开全市部门启动会。开展实地调研、部门访谈等工作,收集各条线相关资料,开展规划评估。(3)方案编制阶段(2026年11月至2027年2月)。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附件等初步成果。(4)意见征询阶段(2027年3月至4月)。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专家的意见,确保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全面性和前瞻性。项目组根据意见进行优化和完善,形成中期成果。(5)最终成果阶段(2027年5月至8月)。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形成评审稿,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根据要求修改完善后提交评审验收。48.项目负责人姓名:栾健联系电话:1892158265510.甲、乙双方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0.1.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停止项目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乙方必须全额返还预付款: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但因甲方过错导致的项目停止和终止,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合同款。10.2乙方违约责任10.2.1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原因停止项目而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剩余合同款项。10.2.2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提供服务类似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部分费用负责。11.不可抗力11.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1.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1.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税费用12.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2.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3.纠纷解决办法13.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51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4.违约终止合同14.1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成果交付及相关的服务工作;(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3)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14.2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未能响应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将每次从合同价款中扣除1000元,出现此类情况达到3次的,甲方可以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且有权拒绝付款。14.3在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5.破产终止合同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6.转让和分包16.1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17.合同生效及其他17.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7.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以下无合同正文)6甲方(单位盖章):镇市首然资源有规划局地址:镇江市润南徐大道699联系电话:0511-8977109代表签字:乙方(联合体1)(单位盖章):镇江市规划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99号同联系电话:0511-85036211日福代表签字:乙方(联合体2)(单位盖章):安徽尚原间科技有限公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白天鹅国际商务中A座605、608室,1340-联系电话:一代表签字:新合同签订日期:22年9月日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