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9-17 22:22:17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9-22 23:59:00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2026-09-28 08:30:00截标/开标时间:2026-09-28 08:30:00报名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公告PDF: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松辽盆地葡萄花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钻井一体化技术服务1.0.3.20260917公告(.pdf其他附件:公告附件.docx第一章招标公告2027年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松辽盆地葡萄花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钻井一体化技术服务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7年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松辽盆地葡萄花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钻井一体化技术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庆油概审发〔2026〕65号、庆油概审发〔2026〕70号、庆油概审发〔2026〕72号、庆油概审发〔2026〕79号、庆油概审发〔2026〕80号、庆油概审发〔2026〕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地质研究所,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地质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钻井一体化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027年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松辽盆地葡萄花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钻井一体化技术服务计划实施3个区块共计68口井,计划投资9427.23万元(不含税)。包含但不限于钻井、定向、固井和钻井液等技术服务,以及钻井地质设计和钻井工程设计中要求的其他入井材料和配套工作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6〕95号)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确定为依规招标项目。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2.1服务地点大庆市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2.3招标范围2027年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松辽盆地葡萄花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钻井一体化技术服务,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主要包括:①钻前服务:包含钻前工程井位测量、井场踏勘、井场防渗、设备基础、钻前准备、井场采暖、冬季施工措施费(不含打水源井)等;②钻进作业服务:表层钻进包括主要材料(钻井液、钻头、燃料或动力、套管附件等),钻井作业,大宗运输(含套管运输),环保处理,冬季施工措施费等,油层钻进包括主要材料(钻井液、钻头、生产水、燃料或动力、套管附件等),钻井作业,大宗运输(含套管运输),技术服务,环保处理,冬季施工措施费等。③固井作业服务:包括设备动迁,施工作业,水泥试验,井口试压,专用工具摊销,水泥混拌,水泥外加剂材料,材料运输(含水泥运输),冬季施工措施费等;④其他服务:包括重晶石粉材料和运输等;加测项目钻井工程增加投资,包括主要材料(生产水、燃料或动力等),钻井作业,大宗运输(含燃料运输),技术服务等。(结算天数不超设计天数)。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第七采油厂的葡萄花油田葡75-83区块葡I组油层聚合物驱产能建设工程24口井,葡萄花油田葡64-69区块葡I组油层深部调驱产能建设工程7口井,葡萄花-永乐油田葡斜1062等区块葡萄花油层产能建设工程37口井,三个区块共计68口井的钻井一体化技术服务。标段建设单位预算金额(万元)井(口数)拟最少投入钻机数量投入钻机类型(包括但不低于设计要求)工作量分配原则第一标段第七采油厂9427.23688ZJ156部,ZJ201部,ZJ301部仅选定一个中标人,分配全部工作量2.5其他说明2.5.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因素导致增加工程量,参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价规则(2026版)陆上油气井工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服务定额(2026版)油气井工程(大庆油区)》作为上限,建设单位与投标人协商一致后,依据建设单位实际签认的工程量进行结算。2.5.2钻井等停的界定及责任分类执行集团公司印发的《关于规范钻机等停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中的相关要求,等停费用计取标准执行大庆油田公司下发的《关于下发钻机等停费用计取标准的通知》。2.5.3暂列金用于经建设单位书面批准的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超设计周期等停、事故复杂等情形,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按实际发生额据实结算,结余部分自动收回。2.5.4本项目以开钻日期据实结算,开钻日期10月15日—次年4月15日为冬季施工,开钻日期4月16日—10月14日为夏季施工。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1)分支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2)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3)总公司出具的正式授权文件,明确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签署相关文件及承担相应责任。备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影印件;分支机构须同时附总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影印件并附授权原件影印件。3.2资质要求3.2.1投标人拟投入钻井队伍需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钻井服务商资源库东部区域内(以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发布的入库通知书为准),提供拟投入的队伍明细和入库通知书。3.2.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涵盖钻井作业专业,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影印件。3.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2026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4业绩要求/。3.5信誉要求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5.3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3.5.4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5.5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3.5.1-5.5.3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查询截图为准,3.5.4-3.5.5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3.6人员要求3.6.1投标人企业人员要求企业管理人员具备以下条件:3.6.1.1企业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具备;3.6.1.2技术负责人持有有效井控证、HSE(QHSE)证,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具备;3.6.1.3质量管理负责人持有有效井控证、HSE(QHSE)证,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具备;3.6.1.4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井控证、HSE(QHSE)证,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具备。3.6.1.5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应为企业自有员工,并提供开标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注:企业或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可兼本企业技术负责人或质量管理负责人其一,但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影印件。3.6.2投标人队伍人员要求3.6.2.1投标人须提供投入施工队伍关键岗位人员:队长、钻井工程师(技术员)和司钻,须提供有效的井控合格证、HSE(QHSE)证,或承诺合同签订前具备以上条件。3.6.2.2拟投标队伍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表1要求,并提供主要人员配备明细表(附件2)。3.6.2.3司钻须具备有效期的司钻证。3.6.2.4队长、钻井工程师(技术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开标之日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备注:(1)在投标文件中附企业管理人员相关证件或材料原件影印件,无相关证件的须附上承诺书(格式自拟);(2)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填写主要岗位人员配备明细表,附队伍操作人员相关证件或材料原件影印件,无相关证件的须附上承诺书(格式自拟)。表1钻井队伍主要人员配置要求人员岗位ZJ20及以内钻机ZJ30钻机ZJ40钻机ZJ50钻机机械电动机械电动机械电动机械电动队长*11111111副队长11111122钻井工程师(技术员)*11112222机械工程师(钻台大班)10101111电气工程师(机房大班)01011111钻井液工程师(泥浆大班)11111111司钻*33333333副司钻33333333合计≥11≥11≥11≥11≥13≥13≥14≥14注:岗位带*的人员为关键岗位人员3.7队伍设备要求3.7.1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关键设备配套明细表(附件3),(附件4中备注两星以上的需要提供)。3.7.2提供的钻井设备配套达到《钻井队伍设备设施配套标准》相关标准(附件4),配备必要的安全、井控装备。3.7.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井架年限达8年以上的,须提供具备CMA或CNAS检验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测(或评估)报告(报告中须具有CMA或CNAS标识)。3.7.4投入本项目的钻井设备应符合集团公司相应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设备须自有,应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购买合同、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发票原件影印件;②自有企业资产证明原件影印件。满足①、②任意一项即可。3.7.5拟派钻机数量和型号不得低于设计要求。3.8其他要求3.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2投标人承诺(1)所提供评标资料真实有效。(2)承诺合同生效后按照建设单位要求日期开工,中标队伍不能按时开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3)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投入设备及人员,确保安全、环保运行,满足生产需要。严格遵守大庆油田钻井相关管理办法,按钻井设计要求执行。(4)如中标后,在施工交底过程中达不到承诺的施工能力或未按招标人提供的单井钻井设计的要求施工,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招标人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5)作业过程中严禁将不符合大庆油田油化剂要求的物品混装、混运、混用;入井材料须符合本项目的质量要求:提供油化剂入井材料四证(合格证、质量认可证、出厂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及有机氯检测报告。(6)开工前须具备实时视频监控能力:视频应至少覆盖钻井作业现场关键区域(井口操作区、设备运行区、泥浆循环区等)及井筒施工全过程关键节点,支持招标人通过大庆油田指定平台远程调取,并上传钻井作业全过程的视频监控信息;服务商须按照集团公司与大庆油田数智化建设管理要求,提供数智化信息服务,回传施工曲线、作业参数、井控数据、设备状态、过程台账等信息,按标准接口接入油田指定数智化平台,满足全流程数智化监管需求。(7)中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钻井工具、井控装备以及采购的其他物资须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产品质量标准,并提供相应的生产、出厂检验合格证,确保材料质量合格。(8)投标人承诺能够按照建设单位时间节点部署相应队伍、如期完成施工工作量,如不具备按时完成的能力,投标人同意招标人对中标工作量进行调整,否则因投标人无法履行中标工作量造成的后果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9)投标人承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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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大庆油田第七采油厂松辽盆地葡萄花油田产能建设项目钻井一体化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招标中心西北分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17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