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庞村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pdf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庞村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成交公告(招标编号:HNSLWX-2026-94)

一、中标人信息:标段(包)[001]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庞村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中标人:河南国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格:69.900000万元

二、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HNSLWX-2026-94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庞村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4日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二、成交情况成交供应商:河南国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699000.00元;单位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华夏路45号11幢2-401;项目经理:王毅杰,注册编号:豫2411718272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工期:50日历天。

三、评审专家名单郭清(组长),侯宁,赵军剑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现金或转账的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838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均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环湖路与新源路交叉口隆安明珠广场联系人:王主任联系方式:0379-6315837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省立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东路6号联东U谷瀍河科技创新谷一期1#-1-501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379-623029062026年09月17日

三、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招标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环湖路与新源路交叉口隆安明珠广场联系人:王主任电话:0379-63158372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立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启明东路6号联东U谷瀍河科技创新谷一期1#-1-501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379-62302906电子邮件:hnslwx510@163.com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