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8272026000041
二、项目名称:CT球管采购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价格四川医维斯特商贸有限公司成都市金牛区金丰路6号10栋4楼9号 378,000.00元 合计(总价):37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货物类(四川医维斯特商贸有限公司)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A02321300A02321300 医用 X 线附属设备及部件CT球管采购万睿视影像设备GS-30718/B- 240H1(个/套)37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德超(采购人代表)、杨晓松、李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办法》(财库〔2018〕2号)第?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动?作?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监督部门:宝兴县财政局;电话号码:0835-6821583;地址:宝兴县灵关镇灵关南路93号(中国汉白玉博物馆B座3楼)。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采〔2022〕78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兴县人民医院地址: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号附1号联系方式:132819933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锦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8号公馆1981A区1栋3层4号联系方式:0835-2886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835-2886982四川锦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17日相关附件:CT球管采购(N511827202600004120260908002)-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医维斯特商贸有限公司).pdf政采贷业务办理联络表.pdf报价表项⽬编号:N5118272026000041项⽬名称:CT球管采购采购包:1(合同包⼀)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产地品牌规格⽣产⼚⽣⼚家1CT球管采购1.00个/套38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合计:备注:⽆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年⽉⽇-第1⻚-版本号:N511827202600004120260908002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CT球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N5118272026000041宝兴县人民医院四川锦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9月10日第一章协商邀请四川锦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宝兴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CT球管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单一来源协商。本项目为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182720260000411.2.采购项目名称:CT球管采购1.3.协商项目简介为宝兴县人民医院现有CT设备提供专业球管故障检测、原厂合规球管更换、整机校准调试、性能检测及售后质保维保服务,修复设备故障,恢复设备正常临床诊断使用功能,保障设备稳定、安全、合规运行,满足医院日常诊疗工作需求。1.4.邀请供应商方式以书面形式邀请唯一供应商参与单一来源协商。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报价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描述: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已提供包含二类备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供应商除外)。)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需包含:销售Ⅲ类或以上类别射线装置)(描述: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种类和范围需包含:销售Ⅲ类或以上类别射线装置)。)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采购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邀请书。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采购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邀请书。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1.10.联系方式采购人:宝兴县人民医院地址: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号附1号邮编:625700联系人:焦老师联系电话:13281993337代理机构:四川锦一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雅州大道458号公馆1981A区1栋3层4号邮编:625000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0835-288698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380,000.00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5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办法》(财库〔2018〕2号)第⼗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动⼯作⽅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②按照成本⽀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本项⽬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5000元。7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8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9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0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协商小组应当认真评估影响,对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采取顺延相关截止时间等方式依法进行处置;经处置后,仍然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应当依法废标或者终止采购活动。注: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1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2实质性要求本采购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