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JTGS-C2026-0036
二、项目名称:市级机关破墙透绿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江苏轩联建设有限公司91320300MA1WB6A59B睢宁县睢河街道光华商业街9-9号85.67(均分制)151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市级机关破墙透绿改造工程施工范围:拆除单位围墙、围栏壁垒,优化绿地空同布局,完善绿道园路,增加停车区域,把单位庭院绿地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同时深化规范化管理和配套服务优化提升。切实实现“绿地共享、绿道共享、设施共享、停车共享”,让更多的绿地资源走进群众生活,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施工工期:45日历天项目经理:袁方执业证书信息:苏23221214358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隋飞、胡彪、丁允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11786.67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28日2、定标日期:2026年9月17日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联系人:胡彪联系电话:0516-808008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同创新座A4号楼东侧三楼联系人:李振联系电话:0516-8389117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振电话:0516-83891178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JSZC-320300-JTGS-C2026-0036采购文件.doc《采购包1(江苏轩联建设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竞争性磋商文件3项目编号:JSZC-320300-JTGS-C2026-0036项目名称:市级机关破墙透绿改造工程采购单位: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八月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JTGS-C2026-0036(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市级机关破墙透绿改造工程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如贵单位有意与本公司合作,请按以下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第一章项目说明
一、采购人:徐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市级机关破墙透绿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JSZC-320300-JTGS-C2026-0036
四、采购邀请: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五、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00-JTGS-C2026-0036)。
七、采购预算(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八、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附件2、《项目要求(采购需求)》。
九、合同草案条款:见《磋商文件》附件14、《合同草案条款》。
十、报价要求1、供应商报价为要约,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承诺表示时视为未成交,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必要时可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或采取其它方式采购。2、按照《磋商报价表》要求填写首次报价。3、报价包含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有漏报或不报的,采购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本项目的报价中而不予支付。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第二章磋商保证金
十
一、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不需交纳。第三章响应文件
十
二、提交响应文件要求(一)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响应文件提交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响应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中的《“苏采云”系统政务CA办理材料、操作手册及控件下载》。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及磋商环节。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9:3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三)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地点:1、提交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9月11日9:30(北京时间))前。2、提交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四)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9月11日9:30(北京时间)。(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六)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首次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七)不接受不按要求加盖公章(电子签章)的首次响应文件。电子签章相关要求见“苏采云”系统。(八)首次响应文件解密:到达开启时间,“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九)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十)相关说明: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时间即为数据电文(响应文件,下同)的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
十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磋商报价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如有)。(二)资格条件(1-7必须提供,否则在评标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响应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如不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无效)。《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具体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