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pdf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齐齐哈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电梯采购安装及基础施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电梯采购安装及基础施工项目1.2项目编号:HW022026XB0047971.3采购内容:1台电梯采购安装及基础施工(详见采购文件)1.4建设规模:钢结构电梯井道,井道内净尺寸2.5m×2.5m,按图纸完成钢结构井道框架制作、运输、现场安装、焊接/高强螺栓连接、校正调直;钢结构除锈防腐、防火涂料施工;防雷接地;井道外围护结构安装;配合检测、配合电梯单位井道交接验收。含底坑土建、电梯设备、连廊、墙体开洞及修复。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1.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0个工作日内。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8采购预算:370843.03元(其中电梯含安装及其配套部分为:217,872.67元;施工部分为:152,970.36元)(含运输、税等全部费用)1.9质保期:1年1.10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1.11其他:/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2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且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供应商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安装),且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同时须提供所投电梯制造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且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2名持有有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安装维修T证)》现场安装人员(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供应商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6〕3号)文件规定,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供应商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联合体牵头人或非联合体供应商基本能力:具备相应的设备、资金、技术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2.3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2.5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2.5.1联合体牵头人由供应商自行决定。2.5.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2.5.3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对本项目投标、履约、质量、安全、售后等全部事项承担连带责任;2.5.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2.5.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中投标。2.5.6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系统完成采购文件获取、投标操作等全部线上流程。注: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3获取采购文件3.1拟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18日9:00至2026年9月23日16:00(北京时间)期间,凭CA数字证书或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按要求填写信息。3.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3.3CA证书办理方式: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官网首页-进入CA证书办理入口,通过“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点击证书申请,按页面提示进行CA证书办理。4系统使用费4.1系统使用费300元/标包。支付方式: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项目结束后进入项目标书获取页面开具发票。4.2供应商缴纳系统使用费后方可上传响应文件。5采购保证金5.1采购保证金金额:7000.00元(大写:柒仟元整)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9月23日17时00分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生成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6响应文件的递交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0:00。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6.2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7开启/评审时间及地点7.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评审时间:2026年9月24日10:007.2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长江国际大厦7层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h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9异议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10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新明大街178号担保大厦联系人:钟先生电话:13045226498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联系人:马先生、艾先生电话:0452-6637023、15636285271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招标公告
📍 黑龙江 💰 0.0
齐齐哈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电梯采购安装及基础施工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方:齐齐哈尔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7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