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32112026000366

二、项目名称:2026年度至2027年度阿坝州文化旅游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采购包1: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四川一墨一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14层1418号 894,800.00元 99.58

四、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合同包一):服务类(四川一墨一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品目编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C23150000C23150000 广告宣传服务2026年度至2027年度文化旅游新媒体宣传服务新媒体矩阵宣传、主流媒体宣传、国际传播推广、其他新媒体平台整合、其他宣传服务、动态监测围绕阿坝州文旅资源及重大节庆,整合“阿坝文旅”新媒体矩阵,运用图文、短视频、AI视频、国际传播、主流媒体及OTA推广等形式精准投放,持续输出优质内容,提升“天下九寨沟 大美阿坝州”品牌形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所有策划方案及具体推广计划须经采购人审核确定后方可执行;内容须围绕阿坝州宣传工作重点、文旅资源及重大节庆活动展开;图文、视频等产品须符合规定数量、时长、画质及发布平台要求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爱蓉(采购人代表)、刘春、翁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以采购预算作为计算基数,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计算后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1.5%,计算结果为该项目代理服务费金额。2.本项目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编号:51320026210200011843[2026]00413;2.采购品目编号及名称:C23150000广告宣传服务;3.本项目采购预算:900000.00元;4.监督部门:阿坝州财政局;联系电话:0837-283101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地址:马尔康市团结街57号联系方式:0837-28218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黉?街36号正成商翼5层11号联系方式:028-697088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电话:028-69708828四川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6年09月17日相关附件:2026年度至2027年度阿坝州文化旅游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N513211202600036620260903001)-文件集.zip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四川一墨一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pdf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

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

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五、我单位承诺,投标(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服务方案注:格式自拟。报价表项⽬编号:N5132112026000366项⽬名称:2026年度⾄2027年度阿坝州⽂化旅游新媒体宣传服务项⽬采购包:1(合同包⼀)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服务范围服务期限12026年度⾄2027年度⽂化旅游新媒体宣传服务1.00项900,000元{供应商响应}元总价{供应商响应}{供应商响应}合计:备注:磋商报价(包括最后报价)不得超过最⾼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效响应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期:年⽉⽇-第1⻚-履约能力注:格式自拟。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版本号:N513211202600036620260903001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至2027年度阿坝州文化旅游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6000366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四川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6年09月04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委托,拟对2026年度至2027年度阿坝州文化旅游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州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制度规定。1.1.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60003661.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至2027年度阿坝州文化旅游新媒体宣传服务项目1.3.磋商项目简介通过新媒体矩阵、主流媒体、国际传播、其他新媒体平台加强对阿坝州的宣传力度,提升“天下九寨沟大美阿坝州”的品牌形象。1.4.邀请供应商方式本项目以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发布。1.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无1.6.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登录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入口。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平台”)操作规范,并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要求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的范围主要包括:获取磋商文件,编制、签章、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开启、解密响应文件和电子评审,签订采购合同等。

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确保其使用的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能够互认;已按规定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平台操作规范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供应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询办理渠道。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加盖电子印章确认的电子文书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印章确认事项承担法律责任。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1.7.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开始前,将本项目电子磋商文件上传至交易系统,向供应商免费提供。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单。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注:获取的磋商文件由正文和附件组成,正文部分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如内容有不一致的,以pdf格式内容为准。1.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方式、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二、提交响应文件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单。

三、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1.9.供应商信用融资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