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荆安村安丰中心村小型健身广场工程,招标人为宿松县长铺镇人民政府。现对该项目进行四库一平台抽选发包。 根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乡镇限额(规模)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活动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的指导意见:乡镇限额以下小微项目可以采取四库一平台抽选发包: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选择不少于3家潜在承包人随机确认承包人,适用于微型和小微项目。 我单位已按照相关流程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选择以下潜在企业参与本次四库一平台抽选发包活动(市政): 安徽彬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富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松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河塔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四库一平台抽选发包项目情况 2.1 项目名称、编号、投资规模等:见《宿松县长铺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2.2 招标方式:四库一平台抽选发包 2.3工程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4投标有效单位少于3家则重新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参与企业必须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要求,通过查询安徽省住建厅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四库一平台)企业注册人员,截止交易时间的注册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的,不得进入随机摇号名单。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之前。 4.2报名方式:开标现场企业签到视为报名成功,逾期则视为放弃本次活动。 4.3报名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原件电子档); (2)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原件电子档);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原件电子档); (4)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户银行、账号等(格式自拟)。 (5)现场提交已签字盖章的《诚信经营承诺书》。 5、四库一平台抽选发包时间地点 5.1参加四库一平台抽选发包时间:2026年 9月22日 上午10:00 。 5.2参加四库一平台抽选发包地点:宿松县长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宿松县长铺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宿松县人民政府网 >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长铺镇>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公告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4201?type=4&action=list上发布。 7、抽选发包程序及方法 7.1本次项目采用固价抽取法进行发包,报名时间截止,根据投标人现场签到先后顺序(未到现场参加抽选发包的视同放弃),招标人开启并启动摇号机随机抽选号码球,依次确定各投标单位的代表球号,并由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 投标单位代表球号确定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摇出一个号码球,招标人代表摇出的球号对应的投标单位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成交结果公告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中标人; 7.2如有质疑或问题,需在抽选摇号前提出,抽选摇号开始后不再接受任何问题或质疑。特殊情况由现场监督小组决定; 7.3现场监督由宿松县长铺镇纪委全程监督。 8、其他 8.1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长铺镇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 8.2中标单位签约合同价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批复和建设内容,而制定的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发包报价。投标人自愿放弃投标的,所有费用自行承担,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索赔或补偿。 8.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批复和建设内容,制定项目工程量清单发包报价,确定固定的合同价格(清单、单价、总价),投标人无需填写清单报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即视作同意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报价作为投标报价,承诺以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变更和计量支付的依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长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33 6576 1606 代理公司:安徽鑫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菊霞 联系电话:150 5549 4420 附:1.《宿松县长铺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2.诚信经营承诺书 2026年9月17日 附件1: 宿松县长铺镇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资规模(元)合同价详见工程量清单 资质要求 1 XJ-CP-2026-001 荆安村安丰中心村小型健身广场工程 202517.54 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件2 《诚信经营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安庆市乡镇限额(规模)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活动暂行规定(试行)》(宜公管〔2025〕40号)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长铺镇限额(规模)以下工程建设有关招投标(采购)活动;
二、参加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真实、有效、合法;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廉洁从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业务往来正当合法。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
七、不扰乱宿松县政府招标、采购市场秩序,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有正当投诉的自觉实行实名制投诉;
八、不得违规转包、分包所中标(成交)的项目;
九、参加本次四库一平台抽选发包活动,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真实、有效,公司及法人在全国平台查询无不良信息资料。配合长铺镇随时查询企业(或法人)信用信息,出现企业(或法人)失信情况的,自觉退出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
十、积极配合长铺镇开展项目监督检查、验收、审计、资产移交等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按照要求提交项目资料,及时结清各项往来款项,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宿松县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或长铺镇人民政府)依法所作出的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 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