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HT-府谷县-2026-00620
二、合同名称:府谷县哈镇九年制学校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ZCSP-府谷县-2026-01128
四、项目名称: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府谷县哈镇九年制学校地址:哈镇街19号联系方式:0912-8852533供应商(乙方):陕西鼎业鸿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府谷镇共享经济孵化园联系方式:1566773867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1(项)¥356,500.00¥356,500.00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合同金额: 356,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9月09日履约地点:府谷县哈镇九年制学校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扫描全能王 2026-09-17 08.35.pdf府谷县哈镇九年制学校2026年09月17日 府谷县哈镇九年制学校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甲方(采购人/建设单位):府谷县哈镇九年制学校乙方(中标人/施工单位):陕西鼎业鸿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就“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承办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4.招标文件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6.本合同附件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府谷县哈镇九年制学校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府谷县哈镇九年制学校(大岔店塔村)3.工程内容:府谷县哈镇九年制学校校园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与预算清单为准)。4.合同工期:2026年8月25日—2026年9月9日,工期15日历天。
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356500.00)。决算价格以审计部门审计报告审计价格为准。
五、付款方式根据工程进度给予拨付工程款,完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90%,审计后付剩余全部尾款。
六、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在2026年8月25日进场开工,必须接受甲方和甲方委托的工程项目监理负责人员在工程实施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乙方如果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场开工、规定的进度施工,或拒不接受甲方施工管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清退并更换施工方,乙方必须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赔偿金。
七、质量保修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期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规定执行,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出资维修。如乙方拖延推诿或拒不执行,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劳务费。
八、安全责任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连带责任。乙方应加强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管理和劳动教育,注意劳动安全,做好施工现场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工作,不得随意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设施,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同时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和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及规章制度。甲方要求乙方为进入施工场地所有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保险。
九、违约条款1.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5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4.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履约验收标准和方式1.履约验收时间:工程竣工后甲方指定时间2.履约验收主体及内容:由采购人根据合同要求,进行验收。3.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4.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技术大员按照相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5.验收依据:符合国家相关施工标准。
十
一、不可抗力条款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十
四、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府谷县哈镇丸年制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施工单位(乙方):陕西鼎业鸿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3签订日期: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