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HZGL-2026-203

二、合同名称: G106(路口三台桥-陶店砂子岗)道路绿化养护合同

三、项目编号: CGYS-421102-2026-00230

四、项目名称: G106(路口三台河桥-陶店砂子岗)道路绿化养护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黄冈市黄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黄州区东门路47号联系方式:0713-8385853供应商(乙方):湖北全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黄冈市黄州区东门路27号联系方式:1333996608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道路绿化养护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主要标的数量:1项主要标的单价:859656.45合同金额: 85.965645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6年08月22日至2027年08月21日;履约地点:黄州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7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 G106(路口三台河桥-陶店砂子岗)道路绿化养护合同书.pdfG106(路口三台河桥-陶店砂子岗)道路绿化养护合同书.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H26L-2026-203G106(路口三台河桥一陶店砂子岗)道路绿化养护合同书甲方(全称):黄冈市黄州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乙方(全称):湖北全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G106(路口三台河桥-陶店砂子岗)道路绿化养护2.养护路段:G106(路口三台河桥-陶店砂子岗)路段(主要道路及辅道两侧绿化带)3.养护范围:修剪整形、除草松土、病虫防治、浇水施肥、调整补植、防灾避险、抹芽涂白、苗木保存、成活率、安全文明等。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为1年,从206年8月22日至20年8月2日。服务期届满前1个月,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期内的合同履约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不超过1年,总服务期限不得超过3年。

三、合同价款合同单价为5.05元/平方,面积为170229平方米,年度额为小写:¥859656.45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玖仟陆佰伍拾陆元肆角伍分)。

四、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1-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乙方30%预付款,既小写:¥257896.94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柒仟捌佰玖拾陆元玖角肆分)2.乙方提供养护工作后,甲方按季度考核合格后支付绿化养护费,即在每个季度末结算一次年度合同额20%进度款,既小写:¥171931.29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柒万壹仟玖佰叁拾壹元贰角玖分),前三季度,支付年度合同额共计60%进度款,既小写:¥515793.87元(大写:人民币伍拾壹万伍仟柒佰玖拾叁元捌角柒分),第四季度付清年度合同额10%款,既小写:¥85965.64元(大写:人民币捌万伍仟玖佰陆拾伍元陆角肆分)。

五、养护内容和标准1.修剪整形:根据绿化植物实际长势,按“草坪修剪6-8次/年、灌木修剪6-8次/年、乔木及亚乔木冬季修剪1次”的要求,确保各区块的草坪及灌木分布均匀、切边及时、线条清晰、平面整齐、无疯长现象,确保乔木、亚乔木分枝匀称、通风透气、造型美观。2.除草松土:草坪、花境、灌木、林地等区域内每月除草至少一次,在雨后杂草严重时需即时跟踪除草,确保花木丛中不出现高于花木的杂草。根据绿地实际情况及时开展松土作业。3.病虫防治:根据不同天气、不同植物生长习性,切实做好病虫害预测预警预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积极防治,确保绿化植物不出现因病虫害而死亡的现象。4.浇水施肥:根据天气情况做好浇水保苗工作,确保植物的良好长势,不得出现绿化植物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按3-4次/年的频率做好施肥促苗工作,总施肥金额不少于3万元/年,由甲方核实后按季节施肥,如没有达到规定肥料款除督促按照标准要求实施外,另按规定款的10%的标准进行扣罚。真正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5.调整补植:根据甲方要求,对因生长不良、自然竞争、人为践踏等造成的绿化缺株断档区域进行规范、及时的补植恢复或苗木调整,苗木、人工、机械设备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满足植物正常生长需要的条件,无绿化裸露,无缺株断档。6.防灾避险:强化极端天气的应急管理,无偿、及时调配人力物力做好旱、涝、风、雷、雨等灾前预防、灾中应对、灾后清理,确保灾前的各项预防措施(苗木加固、抗旱防涝物资、防护措施等)及时到位,确保灾中的人力物力调配有效,确保灾后影响(倒树断枝、道路受阻、泥泞污迹、植物栽植扶正等)迅速清除。7.抹芽涂白:及时清理抹除乔木、亚乔木、桩景及大型灌木等的侧芽、萌蘖芽,保持苗木骨架清晰,促进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根据实际气候、操作规程对相应植物进行涂白保苗,做到涂白作业分布均匀美观,无漏涂、掉涂,并及时清理涂白产生的污渍和垃圾。8.苗木保存:乙方养护期间须确保苗木长势良好、保存完整,因养护管理不力导致苗木死亡、缺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由乙方负责按原苗木规格、数量无偿给予栽植补齐;在乙方未按要求进行补栽的情况下,甲方可直接另行安排补栽,补栽产生的相关费用据实从乙方管养经费中扣减。9.成活率:成交人在管养期间负责乔木、亚乔木的成活率必须达到95%,灌木成活率达到95%(除自然灾害造成死亡外),如低于此成活率,成交人负责按原苗木规格、数量无偿给予栽植补齐。10.安全文明:绿化养护作业必须按照行业规范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标—3-准化操作,确保作业人员及市民安全,若导致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绿化养护人员必须做到文明作业,服从管理,不得与市民、管理人员发生冲突。

六、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养护作业、作业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应急处置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考核,对不合格作业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负责向乙方明确养护范围、质量标准及管理要求,提供必要的现场作业协调支持。3.甲方按时组织养护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养护费用。4.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作业、养护不到位、拒不整改等行为进行追责,情节严重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七、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绿化养护经营资质,配备固定专业养护团队,包含项目经理、技术人员、专职养护工人,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资质、岗位信息报甲方备案。2.乙方应根据季节变化、植物生长情况及天气条件,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并报甲方备案。3.严格遵守道路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时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交通防护措施,杜绝安全事故,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等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4.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常态化做好路段绿化巡查,及时排查处置各类问题及安全隐患。5.养护作业全程做到文明施工、环保作业,规范使用农药、肥料,杜—4-绝环境污染,作业垃圾全部清运离场,不遗留作业废弃物。6.合同期内负责养护范围内所有苗木及绿化设施的管护,因乙方养护不当、管护缺失、处置不及时造成苗木死亡、设施损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7.如遇创建检查、重大节日、外事接待、重大公益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突击安排人员进行养护作业。8.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完整移交养护区域及全部绿化资产,确保苗木长势良好、设施完好,配合甲方完成交接验收。

九、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王H甲方代表:乙方代表:3路日期:2068.21日期:306.8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