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冠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容县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YLZC2026-C3-210167-GXGB

二、项目名称:容县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总价:1294050(元)广西容县致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玉林市容县容州镇站前大道191号汇丰国际商住小区酒店三层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1容县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容县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12个月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荣,骆挺(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余义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735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容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容县容州镇峤山路781号 联系方式:0775-5313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冠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德昌电子厂南面(2#地)容县电商产业园2幢楼A05 联系方式:0775-561952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建旺电 话:0775-5619527附件信息:(上传)磋商文件.docx35.9M中小企业声明函143.4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容县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品目采购单位容县中医医院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6日 16:14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谭荣,骆挺(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余义文总成交金额¥129.41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建旺项目联系电话0775-5619527采购单位容县中医医院采购单位地址容县容州镇峤山路781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75-5313512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冠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容县容州镇德昌电子厂南面(2#地)容县电商产业园2幢楼A0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5-56195277.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容县中医医院(单位名称)的容县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容县中医医院物业管理服务(标的名称),属于物业管理(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广西容县致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75人,营业收入为185.35万元,资产总额为155.7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容县致清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14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附件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标准标准划分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4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7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8邮政业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9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0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我公司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