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JSZC-320583-AFEJ-G2026-0005001

二、合同名称:2026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安全整治项目001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JSZC-320583-AFEJ-G2026-0005

四、项目名称:2026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安全专项整治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政务服务中心(西区)B座7-10楼 联系方式:0512-57530579供应商(乙方):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边东108号5栋1楼联系方式:1358493120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信息:2026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安全整治项目001合同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1. 对环保设备设施和危废经营单位开展两轮安全帮扶指导2.配合甲方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培训工作3.安排专家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执法等其他帮扶指导工作,并按要求出具相应报告联系方式:13584931203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1116000.00元合同金额:111.6万元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08-25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09-16 16:31:20

九、其他补充事宜:2.盖章版合同(2026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项目).pdf2026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安全专项整治项目采购合同甲方: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地址:昆山市萧林路1899号联系人:陆平电话:0512-57530579乙方:江苏中安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甘家边东108号5栋1楼联系人:王秀萍电话:135849312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根据艾菲尔(江苏)招投标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83-AFEJ-G2026-0005的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苏州市昆山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安全专项整治项目,签订本合同书。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一)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针对昆山市工业企业的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五类环境治理设施和危废贮存场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安全帮扶指导服务。根据2026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安全专项整治项目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开展2026年下半年环境治理设施和危废贮存场所第一轮帮扶指导工作(由企业自主申请,各区镇按分配名额进行申报),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2)乙方第二轮帮扶工作要求于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再次提交工作报告(整改成果的详细报告)。(3)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相关安全整治的帮扶辅助工作。(4)安排专家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检查等其他帮扶指导活动,并按照要求出具相应的报告。(5)配合甲方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甲方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6)每半年开展一轮昆山市危废经营处置单位安全帮扶指导工作(7)配合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二)工作要求:(1)前期准备针对昆山市工业企业的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五类环境治理设施和危废贮存场所进行安全生产特点分析,编制有针对性工作方案、安全检查表。(2)检查表工作法针对不同类型企业,采用不同的检查表,按照表格内容对企业进行安全帮扶指导,查出的问题(隐第1页共5页患)应有依有据,并在每家企业检查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帮扶指导报告”(3)帮扶指导对昆山市工业企业的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五类环境治理设施和危废贮存场所进行安全帮扶指导,编制完成检查表。(4)建立“一企一档”建立重点帮扶指导企业的安全档案,形成“一企一档”。(5)跟踪隐患整改,实施闭环管理每次帮扶指导服务完成后,乙方及时跟进企业隐患整改,对企业提交的整改申请,要及时实施闭环管理:对复查情况进行记录,做好服务过程资料存档,提高服务过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后的可追溯性,并在每家企业问题复查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的“复查报告”。(6)通过总结分析,促进监管工作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双方沟通交流,通过各类表格及月、年度报告、汇报的形式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月汇总:每月把帮扶指导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过《月度简报》形式上报甲方,由甲方通报企业,每个月的10日前提交上个月的《月度简报》。年评估:每年底对全年服务工作进行总结,对检查所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统计、分类、分析,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估,上报甲方,根据甲方部署制定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三)保障条件:(1)组建昆山服务专家组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根据辖区内企业的生产性质、规模及运行状况,组建昆山市服务专家组,组建由至少12名专家(至少必须具备中级职称,或者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组成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相应资质材料报甲方备案),专门为甲方开展服务工作:在特殊情况下,如专家不能满足甲方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的时候,经双方协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他专家参与工作。(2)加强对昆山市服务专家组的管理2.1乙方须派1名技术人员与甲方专门对接,及时响应。2.2本合同期限内原则上保持专家组人员稳定不变,乙方若需更换专家组人员,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专家组人员。2.3确保专家组人员与服务企业无任何关联:严禁乙方专家接受企业提供的任何财物和超出正常范围内的各类接待。2.4建立昆山市专家组人员考勤出行和休请假制度。2.5在合同期内本项目专家组人员不允许进行公司委派的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或私自洽谈的工作。(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1.指定专人作为甲方联系人予以协调工作。加强与乙方沟通,交流情况,互通信息。2.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履行好合同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3.当甲方发现乙方现场帮扶人员非专家组成员参与帮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4.当甲方发现合同期内乙方专家组成员被取消资质或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更第2页共5页换专家组成员。5.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单位对乙方工作成果(检查记录单、企业考评表、企业安全评估报告,以及服务内容中涉及的各类报告等)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乙方成果文件与事实不符情节严重的,按乙方实质性违约处理,并终止服务合同,保留相关追究责任权力。6、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在从事本项目服务工作中应当做到文明工作、安全生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应为本项目服务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配备劳动保护必需品。同时为其办理作业时的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保险种类由乙方自行选择)。合同期内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2.乙方应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管理不当、违规操作等发生安全事故对甲方造成一定损失的,乙方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在履行合同时,乙方如发现企业与自身存在业务合同关系的,须向甲方提出回避。4.乙方应恪守廉洁纪律,不得接受被帮扶对象任何可能影响检查公正性的招待、馈赠或不正当利益,严禁入企时吃拿卡要、谋取私利。5.乙方须和甲方工作人员共同开展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入企工作,乙方不得单独进入被核查对象场所开展相关活动。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一)合同价款:(大写:壹佰壹拾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116000.00元)00注:1.以上费用包括完成项目内容所涉及的人工(包括但不限于专家组成员以及完成服务内容涉及的其他专家的工资、保险费用)、交通、通讯、食宿、加班、技术支持与培训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完成该项目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乙方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支付的价款外,甲方不再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本项目为年度服务总包干报价,除采购清单内涉及的需检查单位或检查工作外,乙方须配合甲方完成临时性、专项等环保安全检查工作,无其他追加费用。(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合同到期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年度服务报告,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尾款。通过数字人民币账户支付,乙方数字人民币账号:(0042005629330480)

五、知识产权与保密义务1、本合同下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特别约定的除外。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除了应当遵守本合同有关资料及核查成果归属的规定外,还应当对履约中接触的所有资料及工作成果、履约进展内容等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内容保密,不得向甲方指定人员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人员泄露核查信息。3、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并应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向甲方归还或按照甲方指示销毁全部资料。第3页共5页4、本条之本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或者法律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违约处理:1.本合同签订后,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本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包、分包。3、本合同的履行因不可抗力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根据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或顺延本合同执行期限。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同时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4、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利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合同费用:(1)乙方未按时组建服务专家组,逾期超过5天的。(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更换专家组成员,或者在合同期间内正常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人数少于5人的。(3)乙方未按时提交月报等总结汇报,逾期超过5天的。(4)乙方未按时按约定实施项目的,逾期超过5天的。(5)乙方出现疏漏,导致企业因环境污染治理设施出现生产安全事故的(6)乙方不得开展针对被帮扶单位的环保设备设施安全整改的相关业务,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乙方不得将该项目转让及分包,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解约事项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48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七、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①本合同及附件;②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③双方就项目有关问题谈判形成的文件;④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冲突的,以签署或形成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涉及采购范围、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履行期限等实质性条款的,以招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有关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招标代理机构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般情况下本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合同自然终止。但若有检查事项未全部完结,则第4页共5页待约定的事项履行完毕合同方才终止。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后,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更改。2、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进行约定,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限定服务范围。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2026.8.25签约日期:20082签约日期:第5页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