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4012202600022_004 合同名称: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602000855 项目名称: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 联系方式:0532-57709536 供应商(乙方):青岛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92号3号楼3-4层 联系方式:19832130956 合同签订日期:2026-09-01 合同金额:305.0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规格型号:详见公告 主要标的数量:1.0 主要标的单价:305.0万元 查看附件合同编号:FS2026080035委托检验协议甲方: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乙方:青岛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地址:清岛市崂山区株洲路192号编4之方于2026年08月21日参加了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组织的“外送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200000202602000855)”政府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乙方为第一包:常规检测项目外送检验服务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

一、合作项目(一)甲方将检验标本委托乙方进行检验,委托范围详见附件1“第一包:常规检测项目”。(二)甲方负责采集合格样本;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样本按约定进行检测,并按约定时限出具检测报告,向甲方收取技术服务费用。(三)甲方向乙方提供样本及收费统计清单,乙方进行核对并向甲方出具结算清单。(四)后续新增检测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应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为准。

二、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负责进行受检者检测前的咨询解答工作,负责告知受检者及家属检测的必要性和技术局限性,指导受检者签署相应的检测知情同意书、检测申请单等。/2.甲方负责受检者样本的采集、样本送检前的短期保存等工作以及有权保留部分样本。样本采集要求见乙方发放给甲方的《样本采集手册》,该手册需经双方签字认可。3.甲方人员有责任与乙方人员在以下环节(如有)进行签字确认:标本交接、申请单交接、知情同意书交接、耗材交接、特殊物品回执交接、其他物品交接、纸质报告单交接、结算票据、发票签收回执的交接。乙方根据项目开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合作项目的危急值及项目性能参数进行变更时,以函件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到达甲方后,甲方应按通知内容及时变更其系统的危急值或/和参数,避免影响临床使用。4.甲方负责定期提供合格的样本(数量不限)给乙方,在完成取样后需尽快通知乙方上门取样。如甲方采取的样本经乙方实验室质检不合格(如因甲方原因提供的待检样本不符双方确认的采样要求:待检样本保存管上的标签信息和送检信息单不一致、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等)情况下,在乙方通知后,甲方重新提供样本。若甲方坚持要求乙方对实验室质检不合格的样本进行检测,乙方不需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若甲方在一定期限不提供样本视为乙方已完成该样本检测。5.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报告后,由甲方负责为受检者解读报告内容,完成咨询及回访工作。甲方认可并且应当通过知情同意书向受检者充分告知,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仅用于辅助临床诊断,不代表最终临床诊断意见,临床医师需结合受检者其他临床信息综合判断。6.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提供的查询服务(网络、电话、传真)。7.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与乙方结算相关费用。8甲方应指派专人与乙方指定人员进行业务对接与沟通,如需变更指派专人,应于变更后书面通知乙方独9.甲方应将样本信息定期汇总发送给乙方用于双方核对结算,采用电邮或书面的方式。如乙方认为有差异的,甲方应配合及时核实,最终结算样本信息以双方一致认可的为准。10.甲方应保证所提供样本及取样、保存、送检等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法律与经济责任。11.甲方承诺样本的来源合法并已获得采集、外送样本检测的合法有效授权。(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承诺其具有从事本合作协议所列项目业务的资质。负责向甲方提供合作检测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和样本采集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被检测标本的检测结果真实,按照医学检验质1量控制要求保障数据准确:保证其所出具检测报告的准确性:不得出具虚假报告。2.乙方负责按照约定时间到甲方处收取样本,并了解甲方检测需求,按时完成甲方样本的检测并出具报告。如因乙方原因引致的检测报告质量问题,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法律与经济责任。3.乙方享有本协议项下产生的检测数据的所有权和合理使用权并负责保存保密样本检测的原始记录、报告形成记录和病人资料除法律条件许可情况下不得向除甲方指定路径外任何人提供检测结果。4.乙方负责按约定确定积极调整检测时间和出具报告时间,配合相应的资源满足客户要求,除乙方认可的情形下,甲方不可随意更改检测时间和出具报告时间。5.乙方应指派专人与甲方指定人员进行业务对接与沟通,如需变更指派专人,应于变更后书面通知甲方。6.经方允许,乙方可将部分检测项目委托给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实验室或外部顾问进行检测。方就出具的检测报告仅对甲方提供的样本负责。8.乙方在收取标本时,须对标本的完好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的送检标本说明情况下拒收:9.乙方将派专人负责甲方送检标本的安全运输,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取送标本;10.乙方按双方约定时间发送报告,并将已检标本及检验报告按照行业规范化要求保存适当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乙方有权依照医疗样本处置规定的方式对样本进行处置,不得将样本通过任何形式转让第三方。11.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标本损坏和丢失的责任。12.乙方对样本的检测内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对于样本检测数据应当保密,不得向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泄漏13.相关运费费、保管费、储存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乙方配备的分拣、预处理、物流等人员,均系乙方聘用,与甲方无关,因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时产生的损害由乙方按照工伤进行处理,造成的第三方损害由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处理,与甲方无关。14.甲乙双方应按危急值报告制度共同管理,出现危急值时,乙方应以电话、短信等任一形式发送至甲方指定的危急值联系人。甲方的危急值联系人:韦涌涛(检验科项目,18753205599)、曹文荣(病理科项目,15705321390)。15剩余样本(如有)由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处置。16.乙方不得在甲方医疗机构直面向考开展服务。%

三、结算价格、方式(一)结算标准1.甲方负责向患者收检验费,划项目收费价格须以青岛市现行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收费标准)为基准价,如有新的医保物价规要求,应及时签订《外送检验价格变动确认单》(附件2)按照新的规范执行。乙方根据本条第2款的收费比例向甲方收取委托检验服务费;2.各类检验项目的收费比测为:,55%;3.后续新增检测项目的内容、收费标准,应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外送检验新增项目确认单》(附件3)。4.第一包常规检测项目外送检验服务最终结算金额不能超过305万元。(二)结算方式1.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认定结算方式为:按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根据双方核对确认的实际收费的检测项目和数量,进行结算。62检测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合规的票据及双方确认的结算明细。乙方指定的账号如下:户名:青岛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麦岛支行账号:3803053419100063874纳税人识别号:91370212564727977D乙方向甲方开具O增值税专用发票、o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免税),发票抬头需为甲方单位名称,发票开具内容:生产生活服务*检测服务费。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名称: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370200427720699R2地址、电话: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开户行:工商银行青岛分行李沧一支行账号:3803026029200041789行

四、合作期限委托期限自2026年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协议届满前1个月,根据双方谷作情况或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决定是否续鉴。6

五、不可抗力因素(一)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所不能控制且不可预见,或者虽可以预见,但不可避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一切事件。包括地震、塌方、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事故、战争等社会动乱或动荡、破坏活动或任何其他类似的或不同的偶发事件、政府政策(卫健委政策)等。)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协议时,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应中止协议,履约期限按上述中止时间自动延长,不承担违约责任。(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遭受不可抗力及其影响,并出具政府、公证部门的对该事件说明的相关证据。遭受此种不可抗力的一方还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终止或减轻此种不可抗力造成的影响。

六、保密条款合同履行期间及合作终止后,双方均承诺对其获知的所有商业秘密及保密信息予以保密。

七、违约责任(一)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甲方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情况(包括不限于:不能按时提供检测报告;因乙方收样不及时等导致样本出现残缺、丢失等质量问题:因乙方故意、重大过失或严重疏忽导致出具检测报告有误)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重新免收费检测、且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导致的直接损失。(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如乙方发现甲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情况(如未取得样本的合法有效授权;甲方提供样本不及时等导致样本出现残缺、丢失等质量问题;因甲方故意重大过失或严重疏忽导致检测报告有误包括但不限于样本不符双方确认的采样要求、样本信息错误或遗漏);甲方于提供样本及取样、保存、送检等过程中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整改,甲方应在乙方要求30日内完成整改。因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按乙方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八、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除提交诉讼事项所涉及的合同义务外,甲乙双方继续履行其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承担其他的合同义务。

九、其他(一)联络人及联络方式甲方指定:胡广文,联系电话:13210215188;乙方指定:李造,联系电话:18663920538:负责收发相关通知、就本合同履行相关事宜传递信息并进行必要的协调。(二)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其任何部分被依法认为是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他条款将不受影响。(三)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均须经本协议各方正式签署书面协议后生效(四本协议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目双方另行商议约定,其中违反国家法政策的条款,按国家规定执行。(六)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单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立即生效。甲方: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乙方:青品金域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代表大。签字)李造一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1日3)4附件1:外送检验项目清单第一包常规检测项目序号检测项目报告时间单价(元)1尿蛋白电泳≤5天1102K免疫固定电泳≤4天1503血清蛋白电泳川4天25417-羟基孕酮(17-0HP)≤3天805I型胶原氨基端延长肽(PINP)3天856ANCA二项≤3天120不EB病毒(EBDNA)定量狐≤3天608EB病毒(EBV-DNA)定性≤3天609EB病毒壳抗原IgA抗体(EB-VCA-IgA)≤4天3010EB病毒壳抗原IgM抗体≤4天3011EB病毒早期抗原IgA抗体(EA-IgA)川4天3012TBNK淋巴细胞代谢功能障碍检测≤7天60013T淋巴细胞耗竭及代谢功能障碍检测≤7天48014a1-微球蛋白≤3天3015B-N-乙酰氨基葡萄糖苷酶(NAG)≤3天010161β-胶原降解产物(β-CTX)测定3天8017一阿尔茨海默相关神经丝蛋白(AD7C-NTP)测实1/.0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