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工业合作联社清算组的委托,对桂林市工业合作联社清产核资法律服务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工业合作联社清产核资法律服务
二、项目编号:GXJH2026-D038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1 桂林市工业合作联社清产核资法律服务1 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上限控制价为:叁拾捌万捌仟元整(¥388000.00)。
五、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商登记)有能力履约的合法供应商(公司、团体或其他组织); 2.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26年9月15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9月20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9时00分到12时00分,14时00分到16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本公司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开标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6年9月29日上午10时0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九、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和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十、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桂林市工业合作联社清算组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民主路29号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773-389770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南楼15层 项目负责人:余鑫龙 电话:0773-2829198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