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新疆昌吉木垒县照壁山乡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木垒县理想广告文体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昌吉木垒县照壁山乡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81101000030256002

五、合同编号:11N731818535202615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文化墙、广告字详见附件批1.0036773677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昌吉木垒县照壁山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贵平 联系电话:13579614833 传真:/ 地址:新疆昌吉木垒县人民南路1222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广告牌匾的服务市场合同(11N731818535202615201).pdf广告制作合同编号:11N7318185352026152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昌吉木垒县照壁山乡人民政府服务单位(乙方):木垒县理想广告文体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木垒县理想广告文体店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木垒县理想广告文体店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木垒县理想广告文体店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文化墙、广告字--施工条件:日间施工,服务周期:一次性,交付时间:其他,安装方式:组装,产品材质:PVC1批3677.003677.00合同总价(元)3677.00合同总价(大写)叁仟陆佰柒拾柒元整

二、付款方式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三、服务条款按客户要求,制作一批广告,价格3677元(叁仟陆佰柒拾柒元整)白板一块370元,桌签80个*15=1200元,布标4条*150=600元,工作证35个*8=280元,封条20个*5=100元,大牌子1块827元,小牌子1块300元。保证质量,按时完工。

四、货款结算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2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五、安装与验收1、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2、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1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3、乙方保证按时制作完成并在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1/24、安装完毕甲方在一个工作日内验收,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及时免费更换。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6、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木垒县人民北路三校住宅楼2号地下室电话:电话:1377986646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木垒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人民北路信用社账号:账号: 81101011201010931579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