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中医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南唐广告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中医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111101000030243683
五、合同编号:11NMB1B07087202613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南唐广告定点服务、条幅、横幅、喷绘、写真、展板、PVC文化墙、宣传栏、铜牌、宣传牌、荣誉证书、标识牌制作详见附件项1.0061356135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喀什地区中医医院 联系人:喀什地区中医医院 联系电话:0998-2204740 传真:/ 地址:喀什市学府大道38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其他广告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B07087202613001).pdf合同编号:11NMB1B07087202613001采购单位(甲方):喀什地区中医医院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南唐广告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南唐广告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南唐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新疆南唐广告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南唐广告定点服务、条幅、横幅、喷绘、写真、展板、PVC文化墙、宣传栏、铜牌、宣传牌、荣誉证书、标识牌制作--品牌:,设计类型:广告牌定制,版面大小:其他,颜色:彩色,使用材料:PVC、喷绘1项6135.006135.00合同总价(元)6135.00合同总价(大写)陆仟壹佰叁拾伍元整
二、付款方式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始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功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但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乙方在接单后3天内开具普通发票1/2
三、服务条款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始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功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但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乙方在接单后3天内开具普通发票3、交货期:自订单确认日起15个工作日送达4、交货方式:自行配送5、收货人:路什地区中医医院;联系方式:0998-22047406、收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学府大道385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南唐广告有限公司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多来特巴格乡13村深喀大道220号(德融江南府)27栋1层S11号商铺电话:电话:1588689999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克孜都维路支行账号:账号: 6505017460420000095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