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公告内容: 北京朝阳医院三院区第三方计量校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pdf北京朝阳医院三院区第三方计量校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北京朝阳医院三院区第三方计量校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0701-2641061407492.项目名称:北京朝阳医院三院区第三方计量校准服务采购项目3.项目预算金额:29.8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1.6395万元4.采购需求:包号品目号标的名称采购包预估算金额(万元)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11-1第三方计量校准服务项目29.81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通用招标网3.方式: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平台信息技术支持服务费,服务费为:500元/包。如遇平台问题,请联系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400-680-8126。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8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4层405号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须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中型或小型或微型)承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支持本国产品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4)本项目采购标的接受进口产品情况: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补充:(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1)本条所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本条所指控股关系指单位或股东的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指:a.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b.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不足百分之五十,但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本条所指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注:本条所指的控股、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4)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本项目资金情况: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联系方式:010-852314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联系方式:010-81168697、8116868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建、肖然、吴萍、孙薇电话:010-81168697、81168683第五章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是为北京朝阳医院第三方计量校准服务项目。(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6.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的,投标人还应当提供《产品成本占比承诺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无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一)采购标的的数量包号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是否接受进口产品11-1第三方计量校准服务项目1项否(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2、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南路8号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详见

七、采购招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项目交付后由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的合同订立安排与合同管理安排中有关履约验收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组织验收。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对本项目的工作方案、质量保障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和保密措施等。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一)技术要求1、供应商所有检测参数需通过CNAS认可或CMA资质认定。(供应商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实验室认可有效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提供相关参数能力表)2、供应商需承诺保证能够在设备计量周期内完成上门服务,应对突发任务3日内安排上门服务,设备对比计划漏检率低于1%,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需承诺保证项目所在地具有≥20名取得计量师证书的计量工程师,精通相关计量技术和方法,可以自主准确完成设备计量检测,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需承诺保证计量证书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各类设备证书出错率低于0.1%,完成设备计量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计量证书的发放,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需承诺保证检测过程中如造成设备的损坏,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维修费用或赔偿,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6、供应商需承诺保证做好计量检测报告的电子化处理和分类提交医院归档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7、供应商需承诺保证根据各类计量设备检测结果,定期向医院提交分析报告或建议,促进医院计量设备的科学化管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二)技术服务要求:1、投标人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制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服务方案。2、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的应对方案。3、采购人提供现场工作条件,并统筹协调临床科室检测时间。中标方制定技术方案,提供检定、校准仪器设备的基标准器,并对所检定、校准的仪器负责。4、投标人及其技术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技术标准,科学有序开展工作。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严禁转包服务项目。不得分包服务内容。如出现私自分包或违法转包情形,招标人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5、售后服务要求:5.1.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24小时内响应,3日内出具报告。5.2.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招标单位根据需要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管检查,中标单位应予以配合。5.3.服务质量保证期:自设备检测、校准合格出证之日起12个月。6.设备计量价格不得高于项目单项最高限价,最终检测数量及结算依据以实际需求为准。设备名称最高限价设备名称最高限价8道移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