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部分 (二)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1 10:15 信息来源:河南 省份:河南省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部分 (二)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部分 (二)二次已由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6-411328-04-01-919553,招标人为唐河县鑫鹏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唐河县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tanghe.gov.cn/。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唐河县2023年土地综合整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部分 (二)二次 (2)项目编号:thggzygcjy-2026-020-002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建设地点:唐河县源潭镇、城郊乡、古城乡、桐河乡。 (5)建设规模:唐河县源潭镇、城郊乡、古城乡、桐河乡的补充耕地土地整理,空心村复垦、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等建设项目。 (6)招标范围:施工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7)质量要求:合格;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一标段):唐河县源潭镇、城郊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二标段(施工二标段):唐河县古城乡、桐河乡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9)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2)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南阳市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需通过市场主体库同步企业基本信息,同步企业资质、业绩、财务和人员资格等信息,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应与上传南阳市市场主体库信息一致。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15日10时00分至2026年10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印刷、邮寄费(如有):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0月9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唐河县鑫鹏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唐河县泗洲街道滨河路外滩57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0376112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唐河县唐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周先生 项目组其他成员:郭先生 地址:唐河县滨河街道凤山路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7698828153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投诉受理单位):唐河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唐河县凤山路 电话:15838469555 电子邮件:/ 2026年9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