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重)(LBZC2026-C2-210123-YXHC)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LBZC2026-C2-210123-YXHC
二、项目名称: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1总价:1326416.29(元)广西琦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忻城县城关镇鞍山路元宝尚城小区2幢108铺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1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重)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重)施工地点位于广西来宾市忻城县红渡镇;具体需求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整个工程李勇桂 245222301208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振途,黄光玉,董标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包干形式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忻城县教育体育局或受托代理机构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1.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lb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2.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1.33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忻城县城关镇翠屏北路 联系方式:0772-5511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3-1号(数字发展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772-41919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莫小玉电 话:0772-4191999附件信息:中小企业声明函265.4K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重)品目采购单位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7:15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陈振途,黄光玉,董标麟总成交金额¥132.640000 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莫小玉项目联系电话0772-4191999采购单位忻城县教育体育局采购单位地址忻城县城关镇翠屏北路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72-5511019代理机构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星城路3-1号(数字发展大厦13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72-4191999(1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填报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作无效磋商处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忻城县教育体育局(采购单位名称)的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重)(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忻城县红渡教育园区增加发电机组及配电工程(重)(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广西琦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2人,营业收入为724.373064万元,资产总额为461.93005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添加制作项数)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广西琦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15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琦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建筑业3.上年度营业收入724万元资产总额462万元。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6年9月9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供应商符合监狱企业标准的,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有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我公司为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公司非监狱企业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供应商符合监狱标准的,按财库〔2014〕68号的要求,必须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评审。(如有请提供,原件备查)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的,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用提供此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我公司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备注:“成交(成交)人的本声明函将在公布采购结果时一同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请供应商(供应商)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本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