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FHZB-2026-0001

二、项目名称:GZ115周边配套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扬州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21002MA1RAG941E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泰安镇金泰路98号90.89(均分制)37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GZ115周边配套提升工程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打造综合体周边景观美化和满足综合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需求,其中项目的东侧为绿化绿地,为综合体打造一个户外活动的空间,西侧打造一个功能齐全的生态停车场,功能包括照明系统,雨水排水系统等,并在综合体的南侧和西侧,新建进入停车场的道路,为保证雨水排水系统的通畅,利用项目地南侧的河流,将道路及停车场的雨水排入河流里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施工工期:90日历天项目经理:王星星执业证书信息:苏232111203934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周庆广、裴春华、魏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工程类项目收费标准×60%×45%系数执行,由采购人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共计人民币柒仟捌佰柒拾肆元(¥7874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邗江新海钢结构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李典镇新坝社区江阳路18号联系人:裴先生联系电话:177151003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广场步行街6号商务楼13楼(电梯至12楼后步行至13楼)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1380527988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女士电话:0514-86772278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JSFHZB-2026-0001采购文件.doc《采购包1(扬州三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JDFH-2026GQ009GZ115周边配套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扬州市邗江新海钢结构配套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〇九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磋商须知6第三章、合同文本17第四章、项目需求46第五章、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48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投标文件(格式)53第一章、GZ115周边配套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GZ115周边配套提升工程 JDFH-2026GQ009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e采云”平台(https://www.365gpm.com/) 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DFH-2026GQ009项目名称:GZ115周边配套提升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9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390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打造综合体周边景观美化和满足综合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需求,其中项目的东侧为绿化绿地,为综合体打造一个户外活动的空间,西侧打造一个功能齐全的生态停车场,功能包括照明系统,雨水排水系统等,并在综合体的南侧和西侧,新建进入停车场的道路,为保证雨水排水系统的通畅,利用项目地南侧的河流,将道路及停车场的雨水排入河流里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提供上述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上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上传);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地点:“阳光e采云”平台(https://www.365gpm.com/)3、方式:自行线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阳光e采云”平台(https://www.365gpm.com/)

五、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二楼开标室(观潮路1030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365gpm.com)进行采购,请详细阅读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通过“阳光e采云”平台参与采购项目,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见链接:https://www.365gpm.com/bszn/cazsczzn/index.html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s://www.365gpm.com/bszn/gysczsc/index.html。投标人在使用系统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1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或报价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或报价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3、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切后果。4、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本项目是否有更正公告。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7、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阳光e采云”发布的信息。8、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9、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0、集中考察: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勘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扬州市邗江新海钢结构配套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李典镇新坝社区江阳路18号联系人:裴先生联系电话:177151003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广场步行街6号商务楼13楼(电梯至12楼后步行至13楼)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女士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第二章、磋商须知1、采购方式1.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2、供应商2.1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合格的供应商2.2.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2.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参加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本项目平台服务费250元,在系统内缴纳。4.2本次采购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六折×折扣系数45%执行计取。4.3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公告(2)磋商须知(3)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审标准(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磋商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按采购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8、磋商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8.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8.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国企采购”、“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国企采购”、“阳光e采云”平台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9、磋商文件的语言、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