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10109000260226181539-09321627

二、项目名称:入户宣传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备注1入户宣传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市宝山区顾村镇沪太路5355弄72号89.33983904.00元无/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入户宣传文创防晒晴雨伞等亦尚文化HK02等13983904.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三元,欧阳燕,朱仲琦,曹舒钦,倪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方式进行收费:100万元以下按照中标金额的1.5%收取;100-500万元按照中标金额的1.1%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782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设计方案合理完整,检测报告齐全,样品质量、工艺、材质和牢固程度好,仓储方案、配送方案具体合理。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综合得分最高,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9.3分。入户宣传每套包含(文创收纳袋 、文创防晒晴雨伞、入户宣传图册),共27万套,每套单价:14.7552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飞虹路518号 联系方式:021-2565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锦采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50号4号楼C区506-1 联系方式:021-65189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妮 电话:021-65189799 附件信息: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271.1K包1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271.6K采购文件附件:入户宣传.pdf515.6K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编制第1部分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亦尚文化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IN-SIGNCULTURE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员会宣传部(单位名称)的入户宣传(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文创收纳袋,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535.627324万元,资产总额为522.9724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文创防晒晴雨伞,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535.627324万元,资产总额为522.9724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入户宣传图册,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55人,营业收入为535.627324万元,资产总额为522.972482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亦尚文化IN-SIGNCULTURE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编制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026年9月9日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划分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4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说明:(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亦尚文化IN-SIGNCULTURE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编制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2)本声明函所称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是指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中小企业声明函列明格式规定为准。(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6)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亦尚文化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编制IN-SIGNCULTURE本公司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文创收纳袋亦尚文化HK0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厂名)2,厂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5355弄72号(生产厂址)。文创收纳袋亦尚文化HK01(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文创收纳袋亦尚文化HK01(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文创收纳袋亦尚文化HK01(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文创防晒晴雨伞亦尚文化HK0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5355弄72号(生产厂址)。文创防晒晴雨伞亦尚文化HK02(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文创防晒晴雨伞亦尚文化HK02(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文创防晒晴雨伞亦尚文化HK02(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3.入户宣传图册亦尚文化HK03(产品名称3),生产厂为亦尚亦尚文化IN-SIGNCULTURE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厂名),厂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亦尚文化传播(上海)有限公司编制5355弄72号(生产厂址)。入户宣传图册亦尚文化HK03(产品名称3)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入户宣传图册亦尚文化HK03(产品名称3)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入户宣传图册亦尚文化HK03(产品名称3)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2026年9月9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入户宣传公开招标文件采购人:中共上海市虹口区委员会宣传部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锦采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方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入户宣传项目预算:40000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予以废标处理)招标文件编号:JCH-2026-031预算编号:0926-0001875392.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锦采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杨浦区临青路450号4号楼C区506-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妮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21-65189799邮政编码:2000903.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2026年8月28日上午10:00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对招标文件中所提的有关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如有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将安排召开答疑会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前附表)。4.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元。支付方式:以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账户名:上海锦采荟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农商银行双创支行账号:50131000870971444注:投标保证金请于投标截止时间(2026-09-0909:30:00)前到账。本次项目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系统招投标,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中录入缴纳保证金信息,并把必填项维护完成后,点击“提交”。未按时在政采云平台中录入保证金信息的,将被平台自动默认为“未缴纳”,其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投标截止时间:2026-09-0909:30:00(北京时间)6.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90天的投标不予接受7.开标时间:2026-09-0909:3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8.其他评标考虑因素:详见评标办法9.本项目为网上招标,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至上海政府采购网。投标截止后电子采购平台不再接受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10.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11.如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不提供无线网络,届时请各投标方委派代表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出席开标仪式。12.本项目为网上招标,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网上远程开标,或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开标。投标截止,采购云平台显示开标后,投标人进行签到操作,投标人签到完成后,由采购人解除采购云平台对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数字证书对其投标文件解密。签到和解密的操作时长分别为半小时,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签到或解密操作,逾期未完成签到或解密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因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在上述要求时间内完成签到或解密的除外。如采购云平台开标程序有变化的,以最新的操作程序为准。13.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文字与前附表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14.本项目仅面向小微企业项目。1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16.本项目不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本项目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