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000-JSWD-C2026-0040

二、项目名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金额1江苏中业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91320700MA259XJW7G朝阳东路32-7金海501、502、50494.32(均分制)20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施工范围: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施工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项目经理:袁皖军执业证书信息: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程虞、黎超栋、孟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收费标准的38%收取;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苏建价【2022】7号文”收费标准的38%收取。17095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单位地址:新浦区霞辉路1号联系人:唐兴伦联系电话:859871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国际大厦19楼联系人:刘承杰联系电话:0518-8583834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承杰电话:0518-85838346

十、附件1.采购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采购包1(江苏中业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JSZC-320000-JSWD-C2026-0040采购文件.doc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类项目)(采购包号:JSZC-320000-JSWD-C2026-0040)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采购编号为(采购编号)JSZC-320000-JSWD-C2026-0040,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项目名称)(采购包号:JSZC-320000-JSWD-C2026-0040)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包意向协议的中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江苏中业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460.666406万元,资产总额为1267.246076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属于(建筑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江苏中业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从业人员48人,营业收入为460.666406万元,资产总额为1267.246076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江苏中业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6年9月7日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自行勾选承接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编号:JSZC-320000-JSWD-C2026-0040采购人: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2026年9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四章项目需求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七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14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编号:JSZC-320000-JSWD-C2026-004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47.5万元最高投标限价:247.490261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需求:国际学术交流中心消防整改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建设地点:江苏省经贸技师学院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并通过消防验收。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磋商文件)(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格式详见磋商文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2)磋商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2026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磋商、异议投诉等)。(4)本项目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文件)(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文,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进行查询获取。(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注:供应商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采购人立即中止该供应商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供应商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其他要求:(1)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自本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时间:2026年9月1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9月14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3、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供应商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限定在开标后30分钟之内完成。因投标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中涉及磋商保证金的事项,均按免收磋商保证金执行。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3、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4、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