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受毕节市中医医院委托,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我公司(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Q-01-2026023 项目名称:毕节市中医医院临时采购普通耗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02050.00元 最高限价:¥102050.00元 采购需求:毕节市中医医院临时采购普通耗材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产品(耗材)不接受进口(耗材)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按要求提供,提供资料须清晰可辩,若因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料无法辨识导致审查未通过,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件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相关证明; A.1注: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若是分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①需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总、分公司之间可以资源共享(如相关证书、审计报告等)(授权书格式自拟) ②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③总公司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开户银行基本账户2026年至今任意1月出具的资信证明;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E 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F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G诚信资格要求: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H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没有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I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我公司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根据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相关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文件第8章指定格式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的,须按照本文件第8章指定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与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所属行业及划分标准详见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第3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3.2条“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说明”。提供资料不实的,将按虚假应标处理。 ⑴所投产品均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按格式要求填写,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须按照清单及要求中的序号逐项对应填写(若出现重复须重复填写),否则视为不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所投产品不全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不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是制造商的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9月 15日09点00分至2026年9月 17 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慎重)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审核,否则不予报名,望知悉。 《招标文件》澄清与更正内容获取方式:投标人应随时关注该网站发出的澄清与更正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标时间:2026年9月 18 日15:00时 (2)开标地点:毕节市中医医院(毕节市中医医院采购科开标室(5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报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2026年9月17日下午17时00分前(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或现金缴纳)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向我公司一次性足额缴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的,本公司视为已自动放弃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权利,谈判保证金缴纳(转账)账户信息: 户 名: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20000000003901310 开户行:贵州毕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新桥支行 2.对《谈判文件》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时间、方式: (1)供应商如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有询问的,可以在谈判(开标)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或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公司提出; (2)供应商如对本项目《谈判文件》有质疑的,可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书面质疑文件并获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文件接收收据。未在代理公司购买谈判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代理公司不作答复。 3.特别提醒: ①为避免人群大规模聚集,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供应商只能派一位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前来参加本次谈判会议代表导致响应文件不能及时送达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②投标供应商应自行随时关注网站,若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没有随时关注网站的,导致没有按照最新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等因素,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望知悉!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毕节市中医医院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清毕南路32号 联系方式:顾科长0857-830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开行路鑫鼎半山二期B组团6幢4层商铺(如意楼楼上) 联系方式:付杨、李荣13765859888、18685718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杨、李荣13765859888、18685718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