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GZMDYD2026023

二、合同名称: 英德市黄花镇“六乱”综合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 GZMDYD2026023

四、项目名称: 英德市黄花镇“六乱”综合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英德市黄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英德市黄花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763-2561201供应商(乙方):英德市峰林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英德市黄花镇府前路镇政府大楼二层 205 室(仅限办公)联系方式:13729650883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英德市黄花镇“六乱”综合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项主要标的单价:2720000.00元合同金额: 272.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英德市黄花镇人民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8-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书合项目名称:英德市黄花镇“六乱”综合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甲方(采购人):英德市黄花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人):英德市峰林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地点:英德市黄花镇签订时间:2026年8月7日1英德市黄花镇“六乱”综合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采购合同甲方(采购人):英德市黄花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人):英德市峰林建设有限公司根据英德市黄花镇“六乱”综合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柒拾贰万元(¥2720000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以黄花镇镇规划区为中心的典型镇范围全域实现无暴露垃圾、无建筑垃圾乱堆、无杂草丛生、无卫生死角、牛皮癣全面清理、道路沿线干净整洁、绿化修剪规范整齐。2.彻底消除主干道及重要路段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脏、乱、差”现象,使“六乱"现象得到根本遏制,镇村面貌显著提升:打造整洁、优美、有序、畅通的镇域环境,推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常态长效。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全过程监督检查权。有权对英德市黄花镇“六乱”综合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全流程监督;对施工工艺、材料规格、安全文明施工、人员到岗情2况进行巡查抽检,发现材料不达标、施工不规范,有权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返工,工期不予顺延,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方案与变更审定权。乙方提交施工组织方案、安全专项方案后,甲方有权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现场需调整整治范围的,甲方出具书面变更单,仅变更价款、工期需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确认3.分段、竣工验收权。有权组织分片区阶段性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整体竣工验收:整治效果不符合镇村风貌提升、安全规范、采购文件标准的,甲方不予验收、暂缓支付工程款,直至整改合格。4.资料核查与审计监督权。有权查阅乙方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施工台账、现场影像、人员资质、安全交底记录;项目完工后配合财政、审计部门核查全部工程资料、签证单据,乙方须无条件配合。5.违约处置权。乙方存在转包分包、逾期完工、安全事故、拖欠工人工资、整治质量不达标、群众投诉舆情、擅自损坏群众管线等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暂停支付进度款、单方解除合同,追偿全部损失。(二)甲方义务1.提供基础资料与现场交底。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六乱”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片区范围图、村庄环境现状摸排资料、镇村规划要求,组织现场交底,明确整治边界、禁止施工区域、群众重点诉求点位。2.属地内外协调责任。牵头协调辖区各村(社区)、村民、协调施工进场、入户沟通;化解施工群众阻工纠纷,保障乙方正常施工条件。3.按期支付工程款。按合同约定进度、验收节点完成内部财政审批,验收合格后及时拨付进度款、结算款;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拖延付款;因甲方逾期付款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34.及时书面答复。收到乙方现场困难、变更申请、工期顺延书面申请后,在约定时限内出具书面意见,不得无故搁置影响施工。5.保密义务。供应商商业资料予以保密,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泄露。6.配合验收移交。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镇、施工方共同开展联合竣工验收,出具正式验收意见,配合乙方完成竣工资料归档。(三)乙方权利1.工程款收取权。严格按施工方案、规范完成片区“六乱”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经甲方阶段性验收合格后,有权按合同约定申请支付进度款;整体竣工验收、结算资料移交完成后,申请支付结算尾款。2.工期与费用索赔权。因甲方未及时协调村民阻工、未按期提供基础资料、甲方单方面大范围变更整治内容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延误、成本增加,乙方可提交书面签证,申请工期顺延及对应增加费用。3.现场问题建议权。针对施工安全隐患、不合理施工安排向甲方提交专业优化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4.要求及时验收权。乙方完成单村片区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并提交完整验收资料后,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期限内组织现场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四)乙方义务1.项目团队与施工管理义务。开工3日内配齐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须甲方书面审批;建立每日施工台账,每周报送进度、现场照片给甲方。2.严格按标准完成“六乱”整治及人居环境提升施工。严格依照采购文件、施工方案、安全规范、乡镇风貌提升要求施工,包含:严格按照整治施工标准开展作业,规范处置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问题,及时清运垃圾、建4筑垃圾;落实现场扬尘、噪声管控,做好安全防护,避免施工扰民,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服从属地管理部门监督调度,按要求完成整改,做好施工后场地清理,配合验收工作;落实文明施工,保护原有村容设施,不得随意损毁群众财物,做好施工台账留存。3.安全生产主体全责。(1)自行配备防护设备,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施工教育,同时进行高空、带电作业安全交底(2)为全部工人购买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期间发生高空坠落、触电、路人磕碰、等一切导致甲、乙方或第三方安全事故、财产损毁、人身赔偿,全部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甲方先行垫付赔偿,可直接在工程款全额抵扣追偿,工程款不足抵扣部分仍可另行追偿;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1.委托服务期间自26年8月至26年12月止。

五、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10%,合同签订生效,中标供应商开具等额合规发票后,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分前3期月度进度款等额扣回,且全部预付款须在项目累计工程量完成80%之前扣完;若当期应付进度款不足以抵扣当期分摊预付款,未扣完部分顺延至后续进度款中继续扣除。2期:支付比例87%,①月度进度款结算:每月5日前中标供应商提交上月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全套请款资料;资料真实齐全,采购人当月10日前完成内部审核盖章;资料缺失或不合格的,采购人退回由中标供应商整改,付款时限相应顺延。每月按照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含经确认变更工程量)的80%支5付当期进度款,付款时同步扣减当期分摊预付款;项目全部完工后,进度款累计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90%。②竣工结算款:项目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结算资料经采购人审核核定后,付款支付至最终结算审定总价款的97%。3期:支付比例3%,剩余结算审定总价的3%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遗留问题,采购人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质保期内供应商未及时履行整改义务,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维修费用。资金来源:典型镇培育资金、驻镇帮镇扶村资金、镇自筹资金甲方向英德市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提交支付申请视为甲方履行支付责任,具体支付日期以甲方向英德市财政部门或项目业主申请拨款的日期为准。支付时间不包括政府部门审批时间,乙方已清楚明白本项目工程款的拨付程序,并理解因政府部门审批请款手续对时间等方面的影响与甲方无关,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款支付拖延,不得向甲方要求计付拖延工程款期间的利息及因此导致的其他损失,乙方应委派专人负责跟进报酬支付呈批过程的相关事务。乙方指定收款账户。银行账号:80020000020497521开户银行:英德市农村商业银行黄花分理处开户名称:英德市峰林建设有限公司

六、知识产权归属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留存、复用、对外泄露本项目全部资料、技术方案。

七、保密双方对合作过程获取的对方技术、图纸、方案、数据保密,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5年,未经书面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6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

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英德市黄花镇人民政府乙方((盖章):英德市峰林建设有限公司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英德市黄花镇人民政府开户名称:英德市峰林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帐号:80020000000547555银行帐号:80020000020497521签订日期:206年8月7日签订日期:2026年8月7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