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鹰余[2026]F10100370-01

二、合同名称: 春涛镇红星村悟社源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鹰余[2026]F10100370

四、项目名称: 春涛镇红星村悟社源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万坊街联系方式:13576490252供应商(乙方):江西西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新港镇临港新城C区36栋23号门面联系方式:1518066828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春涛镇红星村悟社源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主要标的单价:1388000.0000元合同金额: 138.8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人民政府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施工合同--春涛镇红星村悟社源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3).pdf施工合同--春涛镇红星村悟社源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3).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GF-2017-0201)春涛镇红星村悟社源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发包人: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江西西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二六年月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江西西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春涛镇红星村悟社源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春涛镇红星村悟社源村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挡土墙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附属工程等,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捌仟元(¥1388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邱成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60%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70%,经财政部门结算审核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款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不计息)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响应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八、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十、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6年月日签订

一、签订地点本合同在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人民政府签订

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生效。

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日期:2026年月日,日期:2026年月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7版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人民政府。1.1.3.10临时占地包括: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人民政府。1.2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1.3标准和规范1.3.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江西省及项目所在地颁发的现行相关验收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规程,设计部门提供的技术要求、以及有关专家论证结果。1.3.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3.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采购文件及澄清;4、图纸、5、响应文件及其附件;6、本合同专用条款;7、本合同通用条款;8、标准、规范及所有技术文件;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承发包双方往来信函、会议纪要等。1.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天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8套完整纸质版施工图8套电子版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以提供的施工图为准。1.5.2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材料或工程设备采购计划,每月28日前向发包人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表、现场平面布置图等;资质类别和等级:资质类别和等级: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中标公示后7天内;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5.3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6联络1.6.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6.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人民政府;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浔南大道汉唐荣世茂国际商务中心10楼;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淦辉。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交通运输1.7.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拒不签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拒绝接收一方承担。。1.7.2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本项目用地红线。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7.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知识产权1.8.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任何个人或单位只能将图纸用于本工程,不得作为他用。1.8.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的编制文件,除署名权作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任何个人或单位只能将图纸用于本工程,不得作为他用。1.8.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9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正式合同价确定后,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偏差,或者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与施工图纸不符的,承包人应在确定正式合同价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发包人提出,双方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鼠清单让价规范》和《红西行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修正合同价,签订补充合同。承包人在确定正式合间价后15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对工程量清单的误差内容,视同无异议,合回范围内的价款不予调整(你约定可调范围外)。2.发包人2.1发包人代表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鹰潭市余江区春涛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经发包人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入行使发包人权利,全面负责本工程现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各有关事宜。。2.2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2.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前7天。2.2.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在承包人进场前完成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2)开工前7天内完成安装好水电总表,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电讯线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在承包人进场前开通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问的需要。(4)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与施工图一起提供,并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开工前七天办理好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的各种证件、批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图纸会审和设计底时间:在发包人提供图纸给承包人之后14天内完成。。(7)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如发生,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承包人协助。(8)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9)发包人可委托承包人协助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复工申请,但发包人应提供相应的资料并承担按规定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1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等要求:前期临建已移交,相应费用从承包人临时设施费中扣除(以具体实际发生为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