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JSZC-320803-SCZD-G2026-0009001

二、合同名称: 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后厨服务外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803-SCZD-G2026-0009

四、项目名称: 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后厨服务外包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 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 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西十路1号联系方式:15861708392供应商(乙方):淮安柏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55号1幢联系方式:1955115318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名称:食堂后厨服务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主要标的数量:1主要标的单价:17.80合同金额: 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9-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9-14

九、其他补充事宜:附件: 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后厨服务外包合同.pdf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后厨服务外包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淮安工业中专食堂后厨服务外包合同甲方: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乙方:淮安柏优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食堂劳务承包达成如下合同:

一、服务内容与期限1.乙方负责甲方食堂的劳务服务,包括食品加工、供餐服务、卫生保洁、人员培训管理等。2.本合同首期履行期限为壹年,自2026年10月7日至2027年10月6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3.首年合同期满后,满足续签条件的,经甲方党委会审议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壹年,最多续签两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

二、服务标准乙方须达到第五章“项目需求”所列全部服务要求。

三、劳务费及支付方式1.乙方劳务费按当月伙食费收入的【17.8】%结算。该比例在合同期内固定不变。2.乙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调增比例。3.每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上月结算申请及人员工资发放凭证、社保缴纳凭证,甲方审核后于20日前支付。4.甲方有权根据月度考核结果扣减服务费,扣减部分不再支付。5.人员薪资保障:乙方须确保所有聘用人员月薪不低于淮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市直及清江浦区不低于2916元/月,其他区县不低于2616元/月)。甲方有权抽查工资发放记录,如发现低于标准,甲方有权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差额部分。

四、履约保证金1.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纳20万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是人民币形式(银行本票、汇票、支票、电汇),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多种形式。3.乙方选取银行保函、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或保险公司的保证保险等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如保函(担保、保险等)的约定期到期但乙方履约仍未结束的,乙方须在到期前7个工作日内完成续保,确保担保效力持续至履约完毕。4.乙方选取以履约保函(保险)形式向采购人缴纳的,按照《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的要求,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5.如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抵扣损失金额。6.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拖欠员工工资、擅自转包等),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6.履约保证金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合格、质保期起始之日;项目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逾期退还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20%支付资金占用费(乙方原因导致无法退还的除外)。

五、甲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1.维护全体就餐人员合法权益和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的利益;监督乙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法规要求及承诺配足配齐岗位员工、发放员工工资及社保费用。2.甲方按照考核细则对乙方进行监督考评,监督检查乙方履行合同书的行为,对乙方进行奖惩。审定乙方制定的食堂管理制度、餐饮服务方案并监督其执行。3.非乙方原因发生突发事件(如大面积停电、停水等)时,协助乙方解决伙食供应问题。做好学生用餐的疏导、解释工作。4.监督乙方办理和换发《卫生许可证》、健康证、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进出证等相关事宜。5.审核每周菜谱、食堂日常宣传活动。对伙食成本,食品质量,乙方原料加工,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质量,消防安全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7.甲方负责提供水电气充值;负责刷卡收费系统、天然气报警系统的维修;负责餐具、加工设施、防滑地垫、防寒门帘、楼层包间设施、灯具、水具以及劳保用品、低值易耗品等维修和采购。8.根据江苏省淮安工业中等专业学校特殊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乙方完成与食堂相关的其他任务。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工作餐由甲方提供,乙方需提供消费记录。9.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应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及时撤离所有工作人员。乙方每延迟一天撤离应向甲方支付0.5%合同价款的违约金。(1)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消防安全等重大损失;(2)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3)在淮安“透明食药监”系统中评定,食品卫生安全等级连续3次出现C;(4)乙方违反投标书及有关承诺;(5)乙方违反制度要求被甲方书面警告或处理达5次以上;(6)乙方违反制度要求被甲方警告后,72小时之内未整改;(7)乙方人员出现罢工、上访等行为,影响甲方就餐或办公秩序,给甲方带来负面影响;(8)因乙方原因,造成菜肴数量供应不足,出现断供现象;(9)乙方的服务质量经甲方测评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10)乙方未独立完成全部服务项目及内容,若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0.乙方不得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乙方新录人员必须经甲方同意。若甲方认为乙方使用的员工不能完成工作内容、存在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等不宜在食堂工作的,经甲方告知后,乙方应立即将相关员工调离,并在5日之内重新聘用新的人员到岗。厨师须具有相应的厨师等级证书。11.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投标书、合同、规章制度、食品安全、卫生保洁、个人仪容仪表等行为和现象,进行人民币100元——2000元/次处罚。

五、乙方职责、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全体股东作为本合同的担保人,凡因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及履行本合同中所产生的全部民事责任,担保人具有连带责任。2.乙方安排专人参与甲方所购食材验货,如因乙方对食材、食品保管、加工、储存等不符合安全标准或管理不善导致食物中毒而引起赔偿的,导致甲方对外进行赔偿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应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如因乙方亏损经营不下去,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应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3.乙方在服务期间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的义务,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管理,保证甲方就餐人员的伙食供应。自行承担乙方产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4.乙方负责经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用热安全、机械操作安全等安全防范,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承担因操作过失、责任心不强等引发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淮安工业中专的相关规章制度。协助甲方验菜;食品储存、加工过程必须规范操作,文明加工生产;餐具必须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洁。保证销售的食品安全卫生,杜绝食源性疾患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6.要注重科学营养配餐,保证食品没有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回锅”菜),如因菜品卫生导致的任何人员健康出现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饭菜标准必须保持基本稳定,不得随意调换菜谱,确需调整须经甲方批准同意。7.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及技术培训,增强其服务意识和岗位技能,做到文明服务、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热情和蔼。做好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员工要定期进行体检,上岗前必须办理健康合格证。8.根据有关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建立健全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并认真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均要上墙。9.乙方所有对外业务必须以自身名义进行,使用票据以及开展的经营活动,不得冠有甲方字样的名称。乙方对外公章不得使用甲方食堂称谓。10.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食堂餐饮服务业务对外分包或转包。若确实需引进特色品种必须申报甲方审查同意。并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和日常监管工作。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乙方负有直接的经济和法律责任。11.按照要求确保消费机实时在线,按时上传消费数据,发现故障及时联系服务单位。12.要爱护使用承包的设施设备(厨房加工设施、冷库),做好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大项维修项目须向甲方申报。13.不准随意改变食堂现已确定的各功能区用途,除了独立的操作间和有油烟排放系统的位置外,其它地点不准进行有油烟的烹调活动。14.由于环保和消防的需要,要按规定开启油烟排放系统、天然气防报警系统。节假日,安排人员值班,做好安全巡查工作。15.就餐服务期间乙方负责人必须在食堂现场工作,参加每日伙食供应,了解师生就餐情况和饭菜质量。16.乙方进驻后要遵守食堂有关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做好本食堂的防火防盗防事故等安全工作,加强对水电气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强化对所属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教育,切实维护好消防、治安等设备和器材。任何工作人员一律不得住宿食堂,更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食堂,如有违约或发生任何安全责任等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17.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指导,虚心倾听就餐人员意见,主动提升服务质量。18.购买服务到期或因各种原因双方中止合作,乙方要根据甲方的安排,在新合作方未到场正常经营前,要确保甲方就餐人员的伙食供应。退出时乙方要自行处理好有关人员和债务事宜及自有物品,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退出,不得影响淮安工业中专的正常秩序。19.驻场经理:全程驻场,每月在岗不少于26天。20.团队稳定性:(1)合同期内更换经理、厨师长、库管等人员须提前一周以上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替换人员资质不低于原标准。(2)年度人员流失率(主动离职)不得超过20%。21.所有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六、其他事项1.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保证伙食质量,出现问题立即整改,拒不执行的,甲方可以不经一个月的提前告知而随时终止本协议,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2.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如欲解约停办,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并经甲方同意。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解约停办,甲方可拒付承包费用,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因乙方自行解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3.因停水、停电等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当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已备餐菜,如因乙方懈怠造成损失扩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4.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整理分类,清点交还甲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交接工作;5.乙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工作区域内发生任何意外事故或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6.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和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考核细则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协商处理。

七、合同解除1.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连续两个月月度考核低于70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4.乙方擅自将服务转包或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所配备的服务人员必须和投标时所提供的人员名单一致,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争议解决在执行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