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FCGHT-220001-20260827-0104号

二、合同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LSZC20260044301

四、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明珠街道南环城路3777号联系方式:18043685119供应商(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解放大路2899号联系方式:15943080102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1(套)¥48,000.00¥48,000.00驻场运维服务2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1(套)¥222,835.00¥222,835.00DC-4501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1(套)¥6,515.00¥6,515.00MC1004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1(套)¥109,450.00¥109,450.00CR-2100 M5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1(套)¥10,000.00¥10,000.00可视化界面展示6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1(套)¥109,450.00¥109,450.00CR-2000 M7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1(套)¥230,745.00¥230,745.00FL-8008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1(套)¥277,345.00¥277,345.00KLU20P9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1(套)¥230,810.00¥230,810.00MA206F-JL合同金额: 1,245,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10月29日履约地点:长春市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2026年09月14日 附件信息:cb19c0c824bd4fc58c5132e16f3b9e17.pdf中标通知书.pdf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ZFCGHT-220001-20260827-0104号甲方: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6年09月14日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第1页-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本级)(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LSZC20260044301(2)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6]-09203号(3)项目内容: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国投智能FL-8001套¥230,745.00¥230,745.00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国投智能DC-45011套¥222,835.00¥222,835.00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国投智能CR-2000M1套¥109,450.00¥109,450.00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国投智能CR-2100M1套¥109,450.00¥109,450.00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弘连MA206F-JL1套¥230,810.00¥230,810.00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弘连KLU20P1套¥277,345.00¥277,345.00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弘连MC1001套¥6,515.00¥6,515.00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驻场运维服务1套¥48,000.00¥48,000.00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可视化界面展示1套¥10,000.00¥10,000.00合计¥小写金额:1,245,150.00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是标的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关键部件:取证塔系统品牌:国投智能型号:FL-800标的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关键部件:手机取证系统品牌:国投智能型号:DC-4501标的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关键部件:恢复大师系统品牌:国投智能型号:CR-2000M标的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关键部件:固态硬盘恢复系统品牌:国投智能型号:CR-2100M标的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关键部件:证据分析专用机品牌:弘连型号:MA206F-JL标的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关键部件:手机解锁系统品牌:弘连型号:KLU20P标的名称: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关键部件:只读接口品牌:弘连型号:MC100否(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否数量:金额:(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第3页-(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否-第4页-(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245,150.00元大写:壹佰贰拾肆万伍仟壹佰伍拾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元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付款期数:一期期数款项类别支付条件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进度款合同签订30个工作日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2026-10-16100%1,245,150.00元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09月14日,完成日期:2026年10月29日(2)履约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3777号(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无。本合同设备整体一次性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不分期履行。(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风险处置措施:供货与进度风险:乙方预判可能发生迟延交货,应至少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加班生产、调整物流等方式尽力按期履行;若确需延期,乙方按合同专用条款承担误期赔偿费,并赔偿甲方损失。运输与到货风险: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如设备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或丢失,乙方应在7日内免费更换或补发,并承担所有费用,确保不影响安装调试总期限。安装调试与技术风险: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安装调试。若原厂停止对某软件版本的支持,乙方应免费提供升级版本或等效替代方案,保证功能不缩减。人员服务风险:驻场人员离职或无法履职,乙方应在3日内更换具备同等资质的人员,确保服务连续性。替代方案:产品替代: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原投标产品因停产、供应链中断等无法供货,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不低于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性能甚至更优的替代产品,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合同总价不变的前提下,方可采用替代产品。不可抗力替代: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按期履行,双方按通用条款处理,但乙方仍有义务积极采取替代措施(如异地调货、远程技术支持等)减少甲方损失。-第5页-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 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乙方在全部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自检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个日内​组织验收。验收由甲方自行组织,乙方配合进行现场演示和测试。到货清点阶段:甲方对货物品牌、型号、数量、外观包装进行核对,签署收货单;安装调试测试阶段:乙方完成设备安装、系统调试,甲方依据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技术参数、功能进行逐项测试。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直至合格。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5个工作日​未组织验收,且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验收通过。(5)履约验收的内容:货物数量及品牌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