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MGKCHT-152921-202609027444

二、合同名称:阿拉善左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609152921024699

四、项目名称:阿拉善左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阿拉善左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009号联系方式:13514836622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中心支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土尔扈特南路远通大厦

一、二楼联系方式:17604800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车辆保险1(项)¥6,431.55¥6,431.55无2车辆保险1(项)¥5,286.49¥5,286.49无3车辆保险1(项)¥4,806.71¥4,806.71无4车辆保险1(项)¥4,426.77¥4,426.77无5车辆保险1(项)¥2,223.08¥2,223.08无6车辆保险1(项)¥2,157.58¥2,157.58无合同金额: 25,332.18元,大写(人民币):贰万伍仟叁佰叁拾贰元壹角捌分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4日至2027年09月14日履约地点:/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阿拉善左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阿拉善左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6年09月14日 阿拉善左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甲方:阿拉善左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中心支公司合同编号:NMGKCHT-152921-202609027444合同金额(元):25332.18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叁佰叁拾贰元壹角捌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合同标的

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2.服务时间:指定地点3.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009号。

三、验收标准满足单位需求,按要求提供相关保险服务,验收合格。

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开具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五、违约责任任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或履行不符合本协议规定的,即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第1页-依法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及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合理费用。

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

八、其他补充条款无-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刘庆甲方联系人:刘庆联系电话:13514836622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花园街009号乙方(公章):乙方代表:李多清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营业部银行行号:104208015912银行账号:150805636235乙方联系人:李多清联系电话:17604800777供应商所在区域: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