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级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470051988202618004

二、合同名称: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63820030000551-CTZB-2026070518

四、项目名称: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3399号联系方式:0571-87115163供应商(乙方):浙江宁唐健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联系方式:13588259873

六、合同主体信息1.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名称: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数量:1.00单价(元):495000.00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2.合同金额(元):495000.00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附件信息: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合同.pdf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合同.pdf采购合同合同编号:330000263820030000551-CTZB-2026070518项目名称: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合同内容: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甲方: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7方:浙江宁唐健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有效期限:【2026年9月8日至2027年12月8日】第1页共15页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方)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项目名称)中所需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合同内容)经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人)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330000263820030000551-CTZB-2026070518)进行公开招标。甲方确定浙江宁唐健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采购依据政府采购计划书号:[2026149812号:

二、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a.本合同书;b.中标通知书:c.询标承诺;d.投标文件;e.招标文件。

三、合同标的物本合同标的物名称及数量:大型自然人群队列长期监测及终点事件分析系统

四、合同总价1.本合同总价为肆拾玖万伍仟圆人民币(495000)元。2.分项价格:序号构成服务费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合价1人群队列数据订阅1套90000900002人群队列数据采集1套95000950003智能数据治理加工1套2000002000004终点结局分析1套90000900005平台基础管理1套2000020000各模块详细参数见合同附件技术参数第2页共15页其中:中小企业承接金额为:0元人民币,小微企业承接金额为:0元人民币。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1.本合同中甲乙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进行结算。2.支付方式:付款次序约定支付条件付款条件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的40%;2完成功能开发,通过初验并开始试运行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进度款,为合同价的50%;3试运行结束最终验收合格后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合同甲方向合同乙方支付合同款,为合同价的10%。3.支付周期预付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其余合同款支付周期:满足约定支付条件后,合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正规票据(符合合同甲方财务管理要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乙方账户。4.发票类型:增值税发票。5.甲方应付合同款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名称:浙江宁唐健康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3开户银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账号:1170013345000001;

六、履约保证金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七、本合同履行期限、地点1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实施部署上线、调试、初步验收等工作。待项目经甲方初验通过后,试运行至少6个月;2.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服务人员1.7方应派遣一名具有专业知识的资深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对接,负贡本项第3页共15页目的项目管理,统筹相关工作,监督项目执行与情况汇报,控制工作质量,执行变更和应急情况管理,并根据实际状况调整乙方人员安排,以保证项目的正常高效运作。2.乙方应派出投标文件中指定资历和经验的专业服务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对其人员进行监督、指导和管理,甲方有权要求撤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若乙方原因,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指定的服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安排服务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作为履行本合同服务事宜的主要联系人。甲方代表:潘劲,电话:13646811080。乙方项目负责人:温敏锐,电话:13588259873。

九、验收1.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估。2.完成项目内容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书,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和验收书后,应及时做好组织验收的准备工作,制定验收方案,成立验收小组,组织实施验收和履约评价。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验收申请和验收书后1个月内组织验收。3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应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等标准的履约情况。4甲方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干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7)11号)相关规定组织验收。

十、售后响应1.乙方承诺在接到系统故障通知后,在30分钟内响应。对于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亚重故陪,包括由系统原因引起的业务中断、功能异常、数据处理异常等问题,我公司将在接到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赶到现场,开展故陪排查、原因分析和应急处置,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并持续工作直至故障修妥、系统完全恢复正常运行为止。一般情况下,确保系统故障在24小时内完成修复27方都助用方建立远程维护体系,相关技术人员可经甲万授权远程登求到甲方网络系统进行的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37方承诺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堂情况时,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将立即派遣相关技术人负到场,全力协助第4页共15页系统集成商和其他供应商,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

一、质保期1.质保期自终验合格后3年。2.三年质保期过后,乙方承诺年维护费不高于成交价的10%/年。

二、合同变更1.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1)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继续按照原合同履行不能实现采购目的,又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2)因甲方的过错导致不能实现采购目的,重新采购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占合同金额比例过大,但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3)属干合同主要条款确定的事项,但变更不改变合同实质性内容;(4)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内容;(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合同的其他情形。3.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转让和分包1.合同转让采购合同不能转让,否则构成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2.合同分包分包内容:无:分包金额:无;分包供应商:无;除以上分包内容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分包。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7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四、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第5页共15页

五、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六、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合同规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七、违约责任1.乙方如发生以下任一事件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1.1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1.27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和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保证和承诺被认为不真实、不正确或存在误导成分或存在重大遗漏。2.7方违约,应依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就乙方的每一项违约行为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同时要求乙方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咨询费以及法院执行费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3.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款的3%。4若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实质736履行的,且该等不履行发生的事由可归责于该方的,该方即构成重大违约,重大a违约方除按前述条款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为寻求救济而支付的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咨询费以及法院执行费、仲裁相关费用等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外,还应另行支付守约方合同金额3%违约金。5.项目结束时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第6页共15页6.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所有技术成果(以下简称“技术成果”)的专利权、著作权、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因乙方提供的技术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而产生的任何纠纷、索赔,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和赔偿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7.其他违约条款双方协商确定:【无】。

八、违约解除合同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1.3乙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1.4乙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1.5乙方转包,或者未经甲方同意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1.6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1.6.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1.6.2“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1.6.3“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1.7违约金达到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甲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于甲方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逾期退还合同款的,2每日按未退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4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赔偿事宜双方协商确定。5.解除合同的,应当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第7页共15页

九、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