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ZBJ-20260914122154-6592
二、合同名称: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
三、项目编号:5ec24fe4b0204d4bad581260046cc47b
四、项目名称:机房线路改造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呼玛县融媒体中心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龙江街73号联系方式:04573513461供应商(乙方):哈尔滨珑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与赣水路交口国贸大厦A区1单元5层0504号联系方式:1504618316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机房线路改造1(次)¥55,000.00¥55,000.00将兴华台站至发射塔之间安装架空支架,将馈管从地沟上移,馈线重新安装。(包含从地沟上移、馈管缩减并重新做馈线头)机房所有电源线路重新改造,所用到的电线,2.5、4、10平方线缆等材料,室内所有信号线路重新改造,使用品牌视音频线缆等材料并包含所有焊接头,机房总馈线改建位置,以及房屋打孔,包含安装人工运费等。合同金额: 5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11月13日履约地点:呼玛县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fbd3917aaba0c50ec38da752d5914fd1.pdf呼玛县融媒体中心2026年09月14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呼玛县融媒体中心采购计划号:呼财购备字[2026]01774号供应商(乙方):哈尔滨珑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2312990020262554020签订地点:服务工程超市(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合同子签订时间:2026年09月14日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机房线路改造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2312990020262554020)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机房线路改造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
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机房线路改造机房线路改造15500055000合计¥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
三、标的明细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具体内容1铁塔至机房馈管支架安装1项25,00025,000对兴华台站机房至发射塔之间的馈管进行架空改造,安装架空桥架,将原敷设于地沟内的馈管上移,并对馈管进行缩减处理及重新制作馈线头,馈线重新安装敷设。2机房内所有电路、所有信源线路硬馈、软馈改造1项30,00030,000对兴华台站机房内所有电源线路进行整体改造,所用线缆包括2.5平方、4平方、10平方等规格电线。对室内所有信号线路进行整体改造,使用品牌视音频线缆,并包含所有焊接头的制作。对机房总馈线进行位置改建,涉及房屋打孔作业。以上全部内容涵盖所需材料、安装人工及运输等费用。合计55,000
四、服务项目及要求对兴华台站机房至发射塔之间的馈管进行架空改造,安装架空桥架,将原敷设于地沟内的馈管上移,并对馈管进行缩减处理及重新制作馈线头,馈线重新安装敷设。对机房内所有电源线路进行整体改造,所用线缆包括2.5平方、4平方、10平方等规格电线。对室内所有信号线路进行整体改造,使用品牌视音频线缆,并包含所有焊接头的制作。对机房总馈线进行位置改建,涉及房屋打孔作业。以上全部内容涵盖所需材料、安装人工及运输等费用。服务中所用线缆、桥架、焊接头等材料及配件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规范要求,线路敷设应做到走向合理、固定牢固、标识清晰。服务完成后,电源线路绝缘性能及载流量须满足设备安全用电要求,信号线路传输指标须达到行业规范标准,馈管架空及总馈线改建位置准确、连接可靠,整体线路系统经通电调试后运行正常、功能完好。
五、合同期限(任选其一)-第1页-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6-09-14至2026-11-13,共90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
六、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预算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55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4、付款期数:一期5、结算方式:序号款项类别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进度款全部服务完毕乙方将全部服务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关发票后开始付款流程55000302026-12-12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100.0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合同所标项目按合同及GY/T相关行业标准及技术交底完成全部服务,经现场核查,外观、结构、电气及射频指标检测合格,满足台站安全播出运维要求,具备验收条件。。
九、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
十、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0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第2页-
十
一、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6年09月14日签订时间:2026年09月14日签订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签订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龙江街73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与赣水路交口国贸大厦A区1单元5层0504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贾文辉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吴冬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吴冬梅电话:04573513461电话:15046183166电子邮箱:879919977@qq.com电子邮箱:15046183166@139.com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呼玛支行开户银行: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锋支行账号:0914037809264040544账号:140170122000093465账号名称:呼玛县融媒体中心账号名称:哈尔滨珑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65100邮政编码:150090-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