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甸镇红星村范蠡湖农旅休闲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屠甸镇红星村范蠡湖农旅休闲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屠甸镇红星村范蠡湖农旅休闲项目(第二次),项目业主为桐乡市屠甸镇红星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资金:业主自筹解决。项目编号为屠招2026-46号。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屠甸镇红星村范蠡湖农旅休闲项目(第二次),地址位于桐乡市屠甸镇红星村。项目概况:原有桥立面改造、新建廊架、吊桥、停车场、排水、路灯、绿化等。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浙江省验收标准的合格标准,计划投资约34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专业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 3.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屠甸镇范围内在建合同项目(在建合同项目的开始时间为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本单位。如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屠甸镇范围内在建合同项目(在建合同项目的开始时间为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8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http://111.1.30.134:8000/TPBidder/memberLogin)。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400-928-0095、裘工0573-88902125。 5、联系方式 桐乡市屠甸镇红星村集体经济组织13736476154 嘉兴艺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0573-88988592 桐乡市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89399220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9月8日09:00时。 7、发布公告的媒介: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142/index.html。 桐乡市屠甸镇红星村集体经济组织 嘉兴艺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桐乡市屠甸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