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N5106012026000187-1
二、合同名称:2026年口腔设备及器械(包二)
三、项目编号:N5106012026000187
四、项目名称:2026年口腔设备及器械(包二)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德阳市口腔医院地址:天山北路77号联系方式:0838-2303895供应商(乙方):江苏炫齿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地址:沭阳县胡集镇街北首联系方式:18120116016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半导体激光1(个/台/套/件/辆)¥79,800.00¥79,800.00先锋I2压膜机1(个/台/套/件/辆)¥15,000.00¥15,000.00QY-13根管预备机1(个/台/套/件/辆)¥4,000.00¥4,000.00Endo Star S4多功能搅拌机1(个/台/套/件/辆)¥1,100.00¥1,100.00GX2005齿科电子比色仪2(个/台/套/件/辆)¥5,000.00¥10,000.00JG-76注油机1(个/台/套/件/辆)¥17,000.00¥17,000.00SM-HIM-27种植导板工具盒1(个/台/套/件/辆)¥17,500.00¥17,500.00套装8点焊机1(个/台/套/件/辆)¥1,300.00¥1,300.00HL-WD I9无痛推麻仪1(个/台/套/件/辆)¥7,000.00¥7,000.00Smart I10模型消毒柜1(个/台/套/件/辆)¥4,200.00¥4,200.00型号:JG-35240 规格:A36011牙齿微动力系统1(个/台/套/件/辆)¥18,000.00¥18,000.00E812根管长度测量仪1(个/台/套/件/辆)¥4,000.00¥4,000.00R713外科手术器械盒10(个/台/套/件/辆)¥5,000.00¥50,000.00套装合同金额: 228,9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捌仟玖佰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履约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2026年口腔设备及器械(包二)政府采购合同终.pdf德阳市口腔医院2026年09月14日 德阳市口腔医院2026年口腔设备及器械2026年口腔设备及器械(包二)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06012026000187采购人(甲方):德阳市口腔医院供应商(乙方):江苏炫齿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四川德阳签订时间:2026年9月11日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口腔设备及器械(包二)1.2.采购项目编号:N51060120260001871.3.采购计划编号: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回是口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回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回是口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回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回否本项目外商投资企业类型为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回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1.8.项目内容: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品牌规格型号质保期1齿科电子比色仪5000210000台桂林精工JG-71年2多功能搅拌机110011100台荷立GX2001年3模型消毒柜420014200台天津精工型号:JG-35240规格:A3601年4半导体激光79800179800台西尔欧先锋1质保期2年5根管预备机400014000台.美嘉EndoStarS整机质保时间为3年6根管长度测量仪400014000台美嘉R71年7种植导板工具盒17500117500套创英套装1年8注油机17000117000台森田SM-HIM-21年9点焊机130011300台杭州中润HL-WD11年10压膜机15000115000台金光QY-11年11外科手术器械盒50001050000套荣祥套装质保期2年12无痛推麻仪700017000台索感SmartI质保3年13牙齿微动力系统18000118000台精美E8质保3年
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1.5、乙方须负责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投产品须为全新合法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乙方须确保所投产品的质量,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和相关责任。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2.3.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1日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4.其他要求1.安全责任:乙方承担设备验收前的的一切安全责任,同时承担若因乙方责任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连带责任,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2.乙方所提供产品若为医疗器械,均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在签合同时提供给甲方。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228900.00元(大写:贰拾贰万捌仟玖佰圆整)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合同价为所有的内容的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装卸、代理、安装、税费、培训、调试、验收、整体质保、配件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及采购文件约定由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口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是否预付款1228900.002026年月日江苏炫齿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设备安装完毕及验收合格后,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完善支付凭证,15日内(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否
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4.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安装调试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本项目甲方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乙方凭验3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同时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视情况甲方可拒绝验收、要求退换、或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如最终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5.2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履约验收时间: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达到验收条件起30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100%;5.3.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7.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3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八、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10%违约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201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2倍的利息。(2)乙方逾期交货违约责任:第一阶段(逾期1-30日):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0.3%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延期产生的管理成本(按合同总价0.1%/日计算)。第二阶段(逾期超过30日):视为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承担以下责任:①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②赔偿甲方重新招标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代理服务费、评审费、公告费等实际支出);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若有),并按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倍支付利息;④若乙方被认定为恶意竞标(如无正当理由放弃履约、无实际履约能力等),甲方有权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议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3年内禁止参加;⑤恶意竞标的认定标准: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即视为恶意竞标:1)乙方未在逾期后15日内提交书面履约计划;2)经甲方催告后仍未提供生产能力证明或货物进度凭证:3)乙方在同期其他项目中存在3次以上类似违约行为。(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