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抚黎购[2026]J40200863-01

二、合同名称:德胜镇在中心卫生院复印纸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抚黎购[2026]J40200863

四、项目名称:德胜镇在中心卫生院复印纸采购

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黎川县德胜镇中心卫生院地址:德胜镇中心卫生院联系方式:13979454125供应商(乙方):黎川县中贤文具店地址:黎川县联系方式:07947527168

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1复印纸80(袋)¥21.00¥1,680.00验收合格合同金额: 1,6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履约期限: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履约地点:德胜镇中心卫生院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9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合同附件:抚黎购[2026]J40200863-01.pdf黎川县德胜镇中心卫生院2026年09月14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德胜镇在中心卫生院复印纸采购合同编号:抚黎购[2026]J40200863-01甲方:黎川县德胜镇中心卫生院乙方:黎川县中贤文具店签订时间:2026年09月11日-第1页-使用说明1.本合同标准文本适用于购买现成货物的采购项目,不包括需要供应商定制开发、创新研发的货物采购项目。2.本合同标准文本为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编制提供参考,可以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对文本作必要的调整修订后使用。3.本合同标准文本各条款中,如涉及填写多家供应商、制造商,多种采购标的、分包主要内容等信息的,可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添加信息项。undefined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德胜镇在中心卫生院复印纸采购采购项目编号:抚黎购[2026]J40200863(2)采购计划编号:抚黎购[2026]J40200863(3)项目内容: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复印纸验收合格80.0袋¥21.00¥1,680.00合计¥小写金额:1,680.00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第2页-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 否金额:(10)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6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元大写(人民币):(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它(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期数支付条件款项类别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元)1验收合格进度款2026-10-31100%1,680.00元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6年09月11日,完成日期:2026年10月31日(2)履约地点:德胜镇中心卫生院(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本项目一次性履约,无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履约不达标责令供应商整改,整改无效按合同违约条款处理。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第3页-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本项目由采购单位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工作,验收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实施验收,相关验收资料完整归档留存。(2)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2026年09月14日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供应商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后,向采购单位提交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收到申请后,组织验收组开展现场核查,对照合同逐项核对,形成验收意见,出具履约验收报告。(5)履约验收的内容:核对数量、规格、质量、交付成果、配套资料是否符合合同及采购文件要求。(6)履约验收标准:遵照合同、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规范,全部指标满足约定为验收合格。(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限期整改后复验收。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第4页-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2026年09月11日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2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09月11日合同订立地点:德胜镇中心卫生院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黎川县德胜镇中心卫生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黎川县中贤文具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丁建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尧凤珍拥有者性别女住所德胜镇中心卫生院住所黎川县联系人丁建辉联系人尧凤珍联系电话13979454125联系电话07947527168通信地址黎川县德胜镇中心卫生院通信地址黎川县中贤文具店邮政编码344600邮政编码344600电子邮箱无电子邮箱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61123492710972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1022MA38EQ7YXA开户名称黎川县中贤文具店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银行账号190253677111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8、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第5页-(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9、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0、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6页-1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13、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14、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