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剑河县2026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二次)项目编号:GZYT-TP2026-001(2)采购预算:950000元最高限价:9300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6年09月13日至2026年09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剑河县民政局项目联系人:杨婷联系电话:18785565768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银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姚登萍联系方式:18385789183
五、附件附件信息:采购需求公示.pdf287.8K剑河县2026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二次)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剑河县2026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二次)项目编号:GZYT-TP2026-001(2)采购预算:950000.00(元)最高限价:930000.00(元)
二、公示期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时间:2026-09-13至2026-09-15
三、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预算确定依据:政府采购计划书
四、项目联系人(公示期限内,优先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1、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名称:剑河县民政局项目联系人:杨婷联系电话:187855657682、代理机构代理全称:贵州银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姚登萍联系方式:18385789183注:本公示内容仅为采购人对本项目的需求公示,具体内容以最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1(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或2026年任意1个月公司财务报表或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内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注: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试行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黔东南财采〔2022〕8号),非招标项目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资格验证材料(上述1-6项)仅需提供《黔东南州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标后再将资格材料提交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核验,核验无误后,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需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粮食收购企业备案表》(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1、采购内容:品名单位数量技术要求大米吨181.11、质量标准:按《GB/T1354-2018》(大米)执行,符合国家大米一级及以上标准,卫生符合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2、大米要求:所提供大米须是2025年加工生产的大米。米粒要饱满,颗粒没有生霉,无其他杂质、碎米等,色泽、气味、口味正常。3、包装要求:包装为每袋15公斤,统一使用印制“剑河县2026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标准标识包装,并在包装袋上标注大米等级、生产日期、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包装袋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水、防漏和防粗野装卸,确保安全无损运抵发放地。备注:国标一级及以上标准大米。总报价应包含货物、包装费、运杂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上下车费、检验费、仓储(含场租、管理、人工)、税金、人工等与本项目工作有关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货物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