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丰县电信2026-2028年机房和办公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JSBBFA20260908004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集中采购,拟采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丰县电信2026-2028年机房和办公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服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上限,两者先到者为截止。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丰县电信2026-2028年机房和办公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括机房和办公空调维保等工作,具体详见询比文件。(1)采购估算金额:80000.00元人民币(含税)。(2)项目地点:江苏省徐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3)质量要求:合格,及时响应并满足采购人制定的质量要求。(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1年。(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丰县电信2026-2028年机房和办公空调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不涉及不涉及详见询比文件不涉及不涉及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第一名成交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采用折扣方式报价,设置最高响应折扣,最高响应折扣为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的100%,供应商响应折扣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如为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还须同时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函。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涉及)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4增值税发票:响应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本项规定并提供承诺书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2.1.5维护服务人员要求:(1)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服务人员;(2)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制冷与空调作业、操作项目: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服务人员;(3)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项目: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服务人员;(4)1名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高处作业、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名维护服务人员提供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可以复用,但提供的维护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2人,且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所提供人员有效且完整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所提供人员合法有效的证书扫描件;(3)所提供人员由响应供应商所缴纳的2026年5月份(含)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扫描件,如所提供的社保清单为响应供应商单位整体人员清单,请于清单中用显著标识标注出所提供人员,以便评审委员会评审;(4)响应供应商需承诺所提供人员在成交后服务于本项目,提供承诺书。2.1.6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本次询比公告发出之日前,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章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扫描件的,则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须能显示日期和金额),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日期为准,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凭证或发票金额为准。原件备查。2.1.7意外伤害险: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如成交本项目,在合同执行期内为从业人员购买个人意外伤害险和雇主责任险的额度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提供承诺书。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a n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