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撰写单位:辽宁省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13项目概况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0123-00144 项目名称: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2040581.17 最高限价(元):2040581.17 采购需求:查看 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含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发布前,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3日23时59分至2026年09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康平县轻工路2号康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原老党校院内)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备份文件或邮箱递交加密盖章PDF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在二次报价环节,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4.暗标盲评详见招标文件“四 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康平县西关屯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地址:康平县西关屯蒙古族满族乡联系方式:135916776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辽宁省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5号4层1-196号联系方式:024-23823916邮箱地址:lnszbid@163.com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砂阳路支行账户名称:辽宁省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2100146360105250444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殷嘉莉、张思琪、郭军、杨诚健、杨宁电话:024-23823916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品目采购单位康平县西关屯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行政区域康平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3日 14:30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3日至2026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23:59 至 12:00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康平县轻工路2号康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原老党校院内)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0: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预算金额¥204.058117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殷嘉莉、张思琪、郭军、杨诚健、杨宁项目联系电话024-23823916采购单位康平县西关屯蒙古族满族乡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地址康平县西关屯蒙古族满族乡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591677611代理机构名称辽宁省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5号4层1-196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23823916附件:附件1终稿-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doc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H26-210123-00144编制单位:辽宁省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录采购公告1第一章供应商须知5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6第三章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55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56第五章评审办法5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681.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0123-00144项目名称: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040,581.17最高限价(元):2,040,581.17采购需求:2026年西关屯乡西关屯村边沟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施工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含建市【2020】94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发布前,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9月13日23时59分至2026年9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方式:线上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等可加密形式单独密封递交至康平县轻工路2号康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原老党校院内)或以邮件加密方式发送至lnszbid@163.com。
六、开启时间:2026年9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备份文件或邮箱递交加密盖章PDF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在二次报价环节,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4.暗标盲评详见招标文件“四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