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玛里克山街道办事处
二、供应商名称:水磨沟区西虹东路飞腾复印店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玛里克山街道办事处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61101000030199932
五、合同编号:11NMB11063682026210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标项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板报制作/布标/图文制作/喷绘详见附件个1.0022212221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玛里克山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帕提古丽·库尔班 联系电话:15999100091 传真:/ 地址:青峰路145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附件信息:关于广告牌匾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106368202621002).pdf合同编号:11NMB1106368202621002采购单位(甲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玛里克山街道办事处服务单位(乙方):水磨沟区西虹东路飞腾复印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水磨沟区西虹东路飞腾复印店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水磨沟区西虹东路飞腾复印店的框架协议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水磨沟区西虹东路飞腾复印店的框架协议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板报制作/布标/图文制作/喷绘--施工条件:日间施工,服务周期:一次性,交付时间:其他,安装方式:整装,设计内容:根据顾客需要,产品材质:超卡板1个2221.002221.00合同总价(元)2221.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贰佰贰拾壹元整
二、付款方式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给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甲方未收到发货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相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三、服务条款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运输,并且乙方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并安装在由甲方指定的地点。3、交货期:7天
四、安装与验收1、安装: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地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安装。乙方应严格遵守安装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2、验收标准:按照甲方要求制作并验收
五、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无不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1/2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十的违约金;乙方逾强1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储合同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抬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并作用相应赔偿。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它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水磨沟区西虹东路北十三巷电话:电话:18999869033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长江路支行(行号:303881050872)账号:账号: 50870188000052125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